税收违法“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制度实施以来,州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严格落实惩戒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有效打击了严重税收违法失信行为,有力促进了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营造了守信处处便利、失信步步难行的良好氛围。
日前,经该局查证,延吉市某企业因虚开增值税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被处罚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该局将处理、处罚决定传达后,该企业以经营困难为借口拖延、逃避缴纳税款。税务人员向该企业负责人马先生耐心讲解了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严重后果,马先生懊悔不已,马上提交了还款计划,并通过各种方式筹集资金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使企业免于因税收违法而被曝光及联合惩戒的后果。“违法失信真的得不偿失,我们企业以后一定不能心存侥幸,必须讲诚信,远离‘黑名单’。”马先生说道。
据了解,税收违法“黑名单”是指税务部门对达到一定涉案金额的偷税、骗税、虚开发票等违法案件信息进行登记和公布,并联合多部门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一旦被税务部门列入‘黑名单’,失信企业的纳税信用级别会直接被降为D级,企业在银行贷款、招投标等各个方面都会受阻。企业法人也会面临限制出入境、限高、限飞等问题。”该局工作人员介绍。(来源:延边州税务局)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推行税收违法“黑名单”工作,引导广大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鼓励纳税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危害后果,积极修复信用,刚柔并济推动税法遵从,在全州营造良好税收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