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制度、促进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依法用工,根据有关规定,六安市决定于8月20日至9月30日开展2021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单位评价工作。
此次评价工作申报条件为:施工单位自2018年8月20日起,在六安市有持续的建筑施工行为,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行后,至少承建两个以上工程建设项目,且在建工程项目纳入安徽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系统,并在日常考勤、工资发放等方面进行结果运用。同时,施工单位自2018年8月20日至今在本区域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记录。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施工单位可按要求向人社部门主动申报。人社部门将对申报施工单位近年来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情况,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及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系统运用等情况进行综合审核,并评定级别。
据悉,对于被确认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的单位,结合本年书面审查情况,劳动保障诚信等级可以确定为A级,两年内在全市范围内新承建的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以免缴,由单位自行设立。但在此期间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及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将取消诚信单位资格。(来源:六安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