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厦门市海沧区卫健局始终坚持简政放权与优化服务协同推进,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审批窗口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制度等信用承诺制度,深化信用监管应用。
一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列出证明事项清单,以证明事项清单为基础,将符合要求的证明事项纳入告知承诺制,编制告知承诺目录清单,事项成熟一批推出一批。首批证明事项清单共计7项,涉及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以及义诊活动备案等多个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已经同步更新至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申请人可以选择采取书面承诺方式或者提供有关证明。
二是全面落实“容缺受理”制度。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事项为单一申请材料,不能实行容缺受理,其他88个审批服务事项全面实行“容缺受理”,信用状况良好的申请人可容缺办理,可以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自主下载并填写厦门市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承诺书,按照承诺时限补充申报材料,切实解决了办事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三是简化审批服务,实行告知承诺。自2017年11月10日起实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取消现场审查环节,改由申请人对经营条件作出符合要求的书面承诺,实现新申办卫生许可证“立等可取”。此外,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延续、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新证等审批事项均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应当在本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应补充的材料或达到法定条件。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进本地区政务信息共享工作,依托信用信息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加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此外,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落实信用承诺履行承诺情况,经审批后监督核实未达到法定条件的,将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来源:信用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