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成都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得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将上“失信黑名单”,且一旦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将给公司的诚信声誉带来恶劣影响后,该公司负责人主动联系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转账形式主动履行了欠款本息共计170余万元。
据悉,四川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应在法定时间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拖欠的技术服务费150万元整及违约金等。由于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能主动按期履行,申请人四川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今年6月份,向纳溪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该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文书材料,责令其尽快履行义务并告知该公司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将会采取限制措施,比如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表示自己在手机和电视上都看到了全国法院严打“失信被执行人”的严峻形势,非常担心失信会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仔细权衡后愿意主动履行,但希望申请人给予自己一定的时候筹钱,近日,该笔案款共计170万余元已全部转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信誉是企业安身立命的根本,企业一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名录,带来的可能会是毁灭性的打击。所以,还请生意人们不要心存侥幸,积极履行法律义务才是唯一明智的选择。(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