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衡量城市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考评指标。今日,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为加强诚信建设,强化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守法经营理念”“文明经营意识”和“诚信经营责任”,推动创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省文明办工作安排,近日,市文明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文明诚信市场、文明诚信商户创建工作方案。
据悉,此次创建工作,分宣传发动、各地推荐、发文通报、现场观摩四个步骤,省文明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看报送材料、随机抽查的基础上,确定拟表彰名单,在省级媒体公示后,进行发文通报、颁发牌匾或证书。入选的市场负责人和商户将聘为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特约社会监督员。2022年3月,召开全省文明诚信市场、文明诚信商户现场观摩会,表彰先进典型。
方案要求,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建立领导组织,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文明经营、诚信经营、合法经营意识,引导促进商品流通、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的思想认知,大力营造健康和谐、文明诚信的社会环境,引领市场主体踊跃参与文明诚信市场、文明诚信商户创建活动,传播先进文化,引领社会风尚。
各县(区)文明办负责将文明诚信市场、文明诚信商户创建纳入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总体规划,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配合,成立文明经营活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协调,统一部署安排,形成工作合力,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能,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真正惠及群众。
方案强调,各地要加强文明诚信市场、文明诚信商户的管理,针对日常监管暴露出来的不文明现象和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称号,并对社会进行公布,提高其违法失信成本,充分发挥文明诚信市场、文明诚信商户社会引领作用。(来源:天中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