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你好,是执行法官嘛?我们公司这两天就把钱打给申请执行人,你们能不能先把我们从失信‘黑名单’里删除啊,这两天有个项目要招投标了……7月13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某公司老板郝某慑于失信“黑名单”压力,主动联系了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并在法官的敦促下一次性把6万余元的执行款履行完毕,有力维护了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优化。
原来,2017年起,苏某向某公司承建的一处建筑工地供应建筑材料。后双方经结算,某公司尚欠62300元货款未能支付,某公司老板郝某为此向苏某出具了一张欠条。然而此后经苏某多次催要,郝某总是以工程款未到账、资金周转困难等为由拖延还款,苏某无奈之下起诉到了法院。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判令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苏某货款62300元。因判决生效后,某公司一直未履行,苏某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及时向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文书,并多次对该公司负责人郝某释法明理,敦促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该公司既不主动报告财产也不履行。执行法官经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遂一方面依法将其纳入“黑名单”,另一方面持续加大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的查找力度。
今年7月,某公司在准备参与招投标时发现自己被纳入黑名单,考虑到自己的竞标会受到影响,该公司负责人郝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还款,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随后,在执行法官的敦促下,郝某将全部6万余元执行款转入申请执行人指定的账户内,执行法官也在确认申请执行人收到案款后,第一时间将该公司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移除。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来源:全国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