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简介:拜城县煤炭资源丰富,煤矸石一直作为废料处理。目前每年煤矿开采产生的煤矸石50万吨,并依托拜城县峰峰煤焦化及拜城县众泰煤焦化项目,利用其焦化生产中产生的副产品矸石、煤泥、中煤、焦粉发电,满足工业园区企业供电、供热需要,属于资源综合利用型自备热电站。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拟建设30万千瓦电厂,分二期建设。一期建设2×5MW电厂。二期建设2×10MW电厂。
项目投资及经济效益:项目一期投资55000万元。 一期项目建成后,年销售收入210308万元,增值税30112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505万元,教育费附加903万元。税前利润1.08亿元,税后利润0.96亿元。投资回收期4.69年。
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拟建在拜城县化工工业园区。
项目合作方式:独资、合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