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以富民增收为导向,以健康为主题,在全市率先探索“市场引导,政府倡导,农户主导,平台指导”的民宿发展溧水样本,成为全市新型民宿的首批试点区。
一、注重规划和政策双向引导。编制《关于推进乡村民宿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根据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细化指导意见,出台《溧水区支持民宿产业发展新十条(征求意见稿)》和《溧水区乡村民宿发展工作方案》,勾画主要目标,明确职责分工,确定近期和中远期共九大类47 项实施任务,既鼓励“模式创新、塑造品牌”,又强调“规范经营、行业自律”。
二、以信保质,实施民宿新型监管。全区共有上线乡村民宿34家、客房711间,床位1246张,从品类上看,高端精品民宿12家、中高端特色民宿14家、经济类民宿8家;从投资结构上看,全区民宿国有资本占股投资9家,民营资本投资25家,农民自营16家。
通过制定民宿准入条件,强化以信用为基础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完善配套服务,严把民宿品质,促进民宿产业有序、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事前严格准入管理。规范民宿选址标准,要求在自然条件良好、发展基础齐备、村民意愿强烈的区域内,空间设计必须满足消防和治安要求。对民宿客房规模限制为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等级划分为甲、乙、丙三级。将守信情况纳入民宿市场主体的资质及等级评定、项目招投标中。
事中规范建设管理。成立区民宿村改造工作指挥部,在民宿选址、规划设计、建筑施工、装修改造、接待运营各阶段提供精准服务。统筹民宿集聚区改造,不断优化施工流程,创新开展设计、施工、验收、整改、再验收的同步一体化施工流程,城建、公安、消防等主管部门共同介入、加强监管。改造中引入零碳理念,应用新技术和材料,以“山凹村游客中心”为试点,创成全省首个碳达峰改造试点房屋。
事后强化运营管理。根据文旅部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建立民宿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将民宿纳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目录中管理,实现以奖励为主的“有进有出,动态平衡”,避免出现因门槛低、政府管控不力,导致民宿泛滥、品质下降。同时持续完善集聚区配套设施,围绕民宿集聚区补齐全域旅游咨询服务点、旅游商品店、旅游标识系统、区域旅游导览图、旅游厕所、生态停车场等公共配套。设立健康驿站,由鼓楼医院健康管理中心驻点提供健康讲座、智能健康指标监测、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定制个性化健康体检方案、营养处方和运动处方,努力为游客提供吃、购、健、史、游等全方位服务。不断提升民宿运营水平和品质。(来源:信用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