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河北省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鼓励和支持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我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研究起草了《河北省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点击本文链接下载征求意见稿,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hxytxjs@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河北省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反馈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处(邮编05005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河北省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25日。
河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