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发布公告,正式就《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中强调了6项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其中包括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费用。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基本医疗保险只是《社会保险法》中的一部分。目前,我国基本医保参保人数高达13.6亿人,每年全国医保基金的总收入与总支出都是巨额数字;医疗保障不仅涉及多种保险产品,还涉及多个主体,关系复杂,某些问题也较为突出,仅靠现有制度难以规范整个医疗保障体系。
于是,有关专家、全国人大代表等建议,为医疗保障单独立法。去年,《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326号建议的答复》中表示,国家医疗保障局正积极推动《医疗保障法》立法工作,有效回应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法治建设的期盼。
公众对医疗保障立法显然有着各种各样的期待。比如包括院士、专家在内的部分人曾建议将体检费用纳入医保。征求意见稿的回应是,体检等6项费用拟不纳入医保。虽然立法回应与期待并不一致,但意见稿的这一态度可定纷止争——即没必要再争论“体检该不该入医保”,原因大概是医保基金难以承受。
再如,近年来骗取医保资金情况比较严重,虽然去年查处大量案件,追回资金223.1亿元,但很多人更期待立法打击这类行为。对此,征求意见稿提出,个人骗保最高处5倍罚款,机构骗保严重者5年内禁止从业。应该说这样的处罚力度更有震慑力,会让骗保者得不偿失,实际惩戒效果值得期待。
众所周知,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明显降低了患者用药负担、医院运营成本。但集中采购目前主要通过相关的试点方案及政策来规范,一些人期待依法规范。此次立法第四章“医药服务”中,对集中采购做出全面规范,将助力其行稳致远,为患者、医保基金、医院、相关企业提供法律护航。
此次立法对医疗保险的筹资和待遇、基金管理、医药服务、公共管理服务、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多项内容进行规定,基本上全面回应了公众期盼。正所谓,民有所呼,“法”有所应。即使某些规定与某些期待有出入,但立法不可能满足所有人的期盼,因为立法者需要兼顾、平衡不同利益,在不同诉求中寻求最优选项。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要客观看待征求意见稿对不同诉求的回应。
国家医保局表示,建立以医疗保障法为统领,配套出台若干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形成独立完备的医疗保障法律体系。这意味着,医疗保障法只是一个大的体系,不少的细则还将通过配套制度来体现。如意见稿提出,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具体政策由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作出规定,责任分担比例或另外规定。
在我国已建立起世界最大全民医疗保障网的语境下,只有为医疗保障单独立法,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才能为这张大“网”提供坚实支撑。一旦医疗保障法正式出台实施,我国医疗保障的“法治骨骼”将更加硬朗。 (来源: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