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京市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人社监发〔2021〕12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公安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交通委员会、水务局、园林绿化局、通信管理局、文化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科技和信息化局、总工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机制建设的意见》(京政发〔2020〕2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北京市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水务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北京市文物局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总工会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