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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将开展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选树活动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5日09:54:53 78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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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将开展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选树活动

      9日,记者从市精神文明办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倡导和弘扬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风尚,普及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增强全社会的诚信意识,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良好的消费环境,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即日起,市精神文明办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在餐饮行业开展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选树活动。 

  市精神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典型选树活动,积极倡导各经营主体依法诚信经营,进一步解决市场经营活动中存在的产品质量、价格欺诈、服务欺诈等问题,努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推进我市诚信建设工作。 

  本次评选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参选对象为餐饮业较为集中的街区(或商场内的美食广场)和依法登记注册、有较高社会信誉的餐饮业经营主体。 

  参评餐饮行业诚信示范街区的,街区内集中经营餐饮业商户须在10户以上,均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公示率达到100%,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评定达到100%;街(区)内餐饮服务单位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严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其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参评餐饮行业诚信经营示范店的,须依法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按照主体业态、经营项目范围持续从事餐饮服务活动5年以上;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严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其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报名将在6月30日前完成,7月30日前完成初审,9月30日前完成考评。各地区文明办、市场监管局共同核对各申报主体参评资格,对申报主体分别进行初审打分。市精神文明办将会同市市场监管局,按照科学、公正、公开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对参评街区、店铺进行联合核查考评,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形成入选名单。 

  10月31日前,市精神文明办和市市场监管局审定后,会在市级主要媒体和网站进行公示,并以市精神文明办和市市场监管局的名义,向获得餐饮行业“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称号的街区、店铺颁发牌匾和证书,并进行公布。详情可咨询:6388905。 (来源:鞍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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