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的此次公开承诺,主要针对食品生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薄弱、责任不清、管理制度不完善等系统性问题,适用主体涵盖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盐生产企业,通过“一张清单、两项制度、三个体系”等系列措施,明确了企业责任内容和依据,以及企业未履责的法律责任。
一张清单是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发布实施的《上海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食盐)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内容涉及了许可资质管理、禁止性生产行为、从业人员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等10个大项108个子项的主体责任。清单为食品生产企业划定了明确的食品安全底线,推动食品生产企业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从业人员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增强食品生产企业的责任意识、底线意识和自律意识。
两项制度是指完善食品生产企业供应商检查评价制度和完善食品生产企业自查制度。《上海市食品生产企业供应商食品安全检查评价实施指南》提出,要全面推进上海市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供应商检查评价制度,建立生产源头控制机制;完善食品生产企业自查制度,对自查内容及整改要求进行制度化和表格化,全面推行食品生产企业每年定期自查,建立企业自查自纠机制。目前,上海食品生产企业已100%建立供应商检查评价制度和定期自查制度。
三个体系,一是针对小微企业制定《上海市小微型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实施指南》,加强食品生产过程危害分析控制与关键控制点建设。目前,上海市食品生产企业已100%建立实施HACCP体系。二是推进食品生产过程智能化追溯体系建设,印发指导意见,推动企业从原料到成品,建立全环节的追溯信息数据链,实现食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目前,上海市已建成智能化过程追溯体系的食品生产企业250家,正在建设56家,基本覆盖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三是推进建立多层次监管体系,逐步形成“日常监管+飞行检查+第三方体系评价”的常态化监管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双落实。
以企业主体责任公开承诺为契机,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的靶向性和精准度,压实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推进食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抽查考核,确保食品安全管理“有制度、有机构、有人员、有能力”;全面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定期自查制度,确保食品生产过程持续合规;全面推进乳制品和肉制品行业质量安全提升,分类分步促进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来源: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