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威海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着力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等问题,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利保障。
明确告知承诺事项范围。在试点事项基础上,扩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将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领域的相关事项全面纳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范围。建立证明事项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行政权力事项的调整和告知承诺制推行情况,结合实际工作需求,适时调整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
规范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针对推行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细化完善工作规程和操作指引,完善格式文本和办事指南,建立需公开的告知承诺证明事项清单。加强信息核查,分类确定核查方式,着力打造电子证照库,加强部门联动和现场检查,为事项核查提供支撑保障。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告知承诺制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最大限度降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风险。
加强虚假承诺的惩处。对于虚假承诺的,一经发现,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撤销决定、取消资格或者收回既得利益。还要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紧密结合,依法建立虚假承诺失信名单制度,对于虚假承诺的,应当将虚假承诺情况记入失信名单,申请人在信用修复前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行政便利措施,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处机制。(来源:中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