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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宜兴市关于2021年度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应用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5日09:44:36 132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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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宜兴市关于2021年度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应用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关于2021年度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应用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宜招管发〔2021〕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上级一系列关于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文件精神,合理运用信用评价结果,结合2020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信用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和招投标各方反馈意见,经研究,决定2021年度继续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应用信用评价结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综合信用分计分方法

  1、在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和宜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管办”)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分发布后,按市住建局信用评价分占65%、投标行为信用评价分占10%、标后履约行为信用评价分占25%的权重合成计算(以下简称“三部分评价分”),得出投标人综合信用分。其中市住建局信用评价分按照《关于做好宜兴市建筑、市政、照明企业2020年度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规定按建筑(分主营资质和其他资质)、市政、照明三类分别计分。建筑类其他资质的投标人综合信用分为其主营资质综合信用分得分乘0.85。

  2、企业2020年度(计分周期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三部分评价分均未取得的,其投标人综合信用分(包括建筑、市政、照明)按基础分70分计。其中建筑类其他资质按主营资质得分乘0.85,主营资质由企业报市住建局核定,未经核定的按基础分乘0.85计分。

  3、企业2020年度三部分评价分不全的按下列规定计算投标人综合信用分:

  (1)无市住建局信用评价分的,该部分评价分按基础分70分计,建筑类涉及主营资质的同上处理。

  (2)无投标行为信用评价分的,该部分评价分按100分计。

  (3)无标后履约行为信用分的,该部分评价分按基础分80分计。

  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综合信用分为准。

  二、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范围

  进入宜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招标的国有资金投资(含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项目,除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评标的项目外,按下列规定将投标人综合信用分应用于招投标活动中。

  1、最高投标限价在1000万元以上(含本数,下同)的房建、市政施工项目,400万元以上的装修、安装、照明、钢结构、幕墙、智能化、消防施工项目,应当将投标人综合信用分应用于评标办法中,具体由招标人按照本通知第三部分的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特殊情况不适合应用信用分的,由招标人向市招管办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集体会审同意后实施。

  2、对于投标人综合信用分未应用于评标办法中的项目,当投标人数量超过30家时,招标人可以采用“信用排名入围法”、“抽签入围法”或“去高去低入围法”确定一定数量的投标人进入评标程序,也可以选择两种以上评标入围方法并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入围方法,具体由招标人按照本通知第四部分的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投标人综合信用分应用于评标办法中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同时采用“信用排名入围法”,但当投标人数量超过30家时,招标人可以在 “信用排名入围法”、“抽签入围法”、“去高去低入围法”中选择两种以上评标入围方法,并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以单独选择“抽签入围法”或“去高去低入围法”。

  三、信用评价结果在评标办法中的应用方法

  1、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项目,取消评标中各种奖励加分,改为投标人综合信用分,即采用“商务标+技术标+信用标”的“三合一”评标办法。

  2、采用合理低价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增加投标人综合信用分评分项,即采用“合理低价法+信用标”或“最低价法+信用标”的“二合一”评标办法。

  3、最高投标限价在3000万元以上的房建、市政施工项目,1000万元以上的装修、安装、照明、钢结构、幕墙、智能化、消防施工项目信用标按3-5%的比例纳入评标办法中,按3%、4%、5%设三个档次,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一个数值,以随机抽取的比例乘以投标人综合信用分计入投标总分。

  最高投标限价在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下同)的房建、市政施工项目,4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装修、安装、照明、钢结构、幕墙、智能化、消防施工项目,信用标按2-4%的比例纳入评标办法中,按2%、3%、4%设三个档次随机抽取,计分方法同上。

  最高投标限价在1000万元以下的房建、市政施工项目,400万元以下的装修、安装、照明、钢结构、幕墙、智能化、消防施工项目,信用标按1-3%的比例纳入评标办法中,按1%、2%、3%设三个档次随机抽取,计分方法同上。

  4、在大型以上工程(按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施工招标,且与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奖项挂钩时,信用标按3-6%的比例纳入评标办法中,按3%、4%、5%、6%设四个档次,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一个数值,以随机抽取的比例乘以投标人综合信用分再乘以信用分系数计入投标总分。信用分系数按下表设置:

  不在上述规定范围内的奖项一律不计,其中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须为经省、市建筑装饰协会逐级推选的工程项目。

  四、评标入围法

  1、信用排名入围法 

  当投标人数量超过30家时,招标人可以采用“信用排名入围法”,确定一定数量的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具体方法如下:

  (1)在投标文件解密之前,公布投标人综合信用分并进行排序。如有综合信用分得分相同情况的,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签确定投标人的排名。

  (2)当投标人数为51家以上时,对综合信用分排名在后三分之一比例范围内(有小数的四舍五入)的投标人不予进入后续评标程序;41-50家时,对综合信用分排名在后四分之一比例范围内的投标人不予进入后续评标程序;31-40家时,对综合信用分排名在后五分之一比例范围内的投标人不予进入后续评标程序;30家以下时,均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3)不予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投标文件作退回处理,不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入围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直至开标结束。

  2、抽签入围法 

  当投标人数量超过30家时,招标人可以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定数量的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不少于2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具体方法如下:

  (1)在投标文件解密之前,以网上提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确定投标人抽签号(即第一个提交的抽签号为1,第二个为2,以此类推),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通过系统随机抽取确定入围投标人。

  (2)未入围投标人不进入后续开标程序,投标文件作退回处理;入围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直至开标结束。

  3、去高去低入围法 

  当投标人数量超过30家时,招标人可以采用“去高去低入围法”,确定一定数量的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具体方法如下:

  (1)开标结束后,先按报价由高到低去除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和由低到高去除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2)去除的投标人不进入后续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入围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

  五、其他事项

  1、招标人应根据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精神制订详细的评标细则,随招标公告一起发布。

  2、因上级文件规定发生变化,或本市招投标管理工作实际需要,需对本通知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的,由市招管办另行通知。

  3、主营资质核定联系电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0510-87976412,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10-87951729。

  4、本通知自2021年3月10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在此日期前已公告的项目,按招标文件执行。

  5、执行过程中若有建议意见或其他问题,请及时向市招管办或市住建局书面反馈,我们将根据反馈情况及时修订完善。

宜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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