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义乌对某环评编制单位开出首张失信记分决定书,处以失信记分16分。
据介绍,义乌生态环境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该公司编制的4个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中附具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未由信用平台导出。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38号)第九条第四款,经征求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意见,决定对该公司处以合并失信记分16分。
环评是约束项目与规划环境准入的法制保障,是在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为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发挥重要作用,但个别环评单位责任心差、能力水平不高,环评弄虚作假问题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环评制度的公信力和有效性。
义乌生态环境分局高度重视此类问题,多次通过大数据平台复核相关内容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并严格加强环评编制单位和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为提升环评编制单位及编制人员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义乌生态环境分局还在春节后组织了环评单位警示教育会,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和省厅对有关市县未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问题的通报进行了学习,对涉及该市存在问题的5份环评报告表2家环评单位进行了警示通报。
会议要求参会环评单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举一反三,高度重视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的信用信息,建立环评编制单位的内部审核机制,加强对环评编制人员业务培训和日常管理,坚决遏制环评文件弄虚作假或粗制滥造,提高项目环评等技术文件质量,保障环评的有效性。
记者获悉,下一步,义乌将严格执行《金华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金环函[2021]5号)文件,对2015年以来全市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进行抽查复核,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落实情况、排污许可核发和执行情况开展抽查行动,进一步加强环评和排污许可文件质量监管,督促工作质量和效力“双提升”。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