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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技术下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的防范和创新研究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7日09:29:29 109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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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技术下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的防范和创新研究

摘要: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传统金融行业与技术手段已经无法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需求,而区块链技术作为一种全新模式,因其在计算、存储等方面都有着不可替代性等优势被广泛应用到各个领域。本文针对区块链技术下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的防范和创新进行研究,希望推动我国金融业更快、更强地向前发展。

  关键词:区块链;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

  引言 

  近年来,互联网与各行业相互融合,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基于区块链基础上的新型网络交易平台相继问世。民众对传统货币和电子现金进行对比产生怀疑并逐渐接受这一新事物,同时由于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完善信用体系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导致网上虚拟财产存在安全隐患,带来巨大投资风险与困扰。

  一、区块链技术下的互联网金融 

  (一)区块链技术 

  区块链技术在一定程度上被称之为第四次工业革命的重要成果,其本质是维护一个可靠的数据库的技术,区块链是指将数据信息组合成不同类型的数据库,将来在进行查找时,能够随时获取数据信息的储存记录。

  这些数据信息存在着不可逆的性质,因此,使用人员只能使用这些数据信息,而无法对数据信息进行更改。这种状态下,数据信息变得更加安全可靠,在大数据时代下,区块链技术获得了大量的关注,并取得了一定的的发展。区块链技术的工作原理是先进行交易创建,之后进行交易全网广播,再进行交易验证进行验证结果广播后,最后进行全网写入账本的操作。

  区块链技术广泛应用到了各行各业,在运营商行业中,可用区块链技术实现实名 认证的用户数据库,在教育领域,可储存各类教育信息以及推动教学资源的流通,并且能对知识产权做出保护,打破了传统知识产权登记方式的局限性,在电子政务领域,记录了对政务信息以及行政资金的流动,提升了政府的行政效率以及办公水平。

  (二)区块链技术与互联网金融的融合 

  区块链技术与互联网金融的强强联合下,对民众的征信信息体系进行了规划建设。两者的融合是新时代下大胆的创新,互联网金融在大规模的发展下出现信息不对称的现象,这为区块链技术与互联网金融的融合创造了条件,通过区块链技术的工作原理,能够准确地获得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信息,并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信息共享,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同时降低了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在我国金融领域,区块链技术已经应用到跨境支付、证券市场、贸易金融的场景之中。

  区块链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演化过程分为三个部分,首先是以局域网作为核心的阶段,上个世纪末期,西方国家将区块链技术与国家数据库信息结合,实现了互联网金融服务,我国也根据对互联网的发展研究引入区块链技术;之后自21世纪以来,互联网金融行业结合区块链技术将第三方支付扩展进来,网络证券市场逐步形成;最后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区块链技术已经成为互联网金融的核心技术,电子汇款项目正式普及[1]。

  二、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的防范和创新 

  (一)互联网金融信用的风险 

  1、技术导致信用风险 

  区块链技术虽然发展多年,但依旧不够成熟,并且作为一项互联网技术,其本身也存在着网络安全的风险,一旦出现网络安全事故例如密钥丢失泄露,会导致大量私密数据泄露,危害民众的个人信息安全以及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致使出现金融信用危机现象。

  目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行业使用的区块链技术平台对位开源平台,是针对第三方的区块链平台进行进一步的开发以及利用,这种技术性的依赖导致我国在区块链的系统管理过程中存在风险,技术的过度依赖也限制了我国对与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管理,从而导致交易效率底下或信息安全泄露等现象,影响了我国金融业务发展。

  2、市场监管不力 

  导致信用风险区块链技术下的互联网金融行业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目前许多情况下的法律条文存在漏洞,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对于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监管,同时,区块链下的互联网金融是面向世界的,这就导致在进行跨国交易过程中,区块链金融体系会面临国内外政策的差异出现一定的风险。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行业的监管大不相同,传统行业的监管面向各类金融机构,而区块链下的金融监管则是对区块链平台的监管,这种监管体系的不同也为区块链技术下的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3、业务信用风险 

  区块链下的互联网金融存在着操作风险,例如交易双方由于对技术或者业务的了解不足导致误操作,从而产生金融信用风险,或者金融单位自身无法与客户达成一致,造成金融业务迟迟无法办理产生的信用危机。

  互联网金融在业务办理过程中,由于区块链技术的复杂可能会产生欺骗现象,由于对交易过程的忽略,导致交易协议及程序产生欺骗性,从而影响各项业务的进行,造成不可逆的影响[2]。

  (二)信用风险防范创新措施 

  1、加强网络技术安全 

  目前我国的区块链网络金融服务缺少自主的科技知识产权,大多数情况下,要斥巨资购买国外的平台技术,这也意味着我国金融行业的核心数据信息面临着被其他国家盗取捕捉的信用风险。

  因此,我国要积极研发区块链网络金融服务技术,创造自己的科技知识产权利,将数据信息保存在我国的区域链技术台之中,从而进一步维护我国第三方支付软件中个人信息、账号密码以及财产安全。为构建互联网金融安全防范体系,必须加大研发计算机CPU力度,构建专业的数据加密平台,运用多加密技术,使密钥管理等级上升。

  从而进一步保障互联网金融环境健康,规避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同时,我国要培养专项技术人才,开展区域链知识的普及,以及其技能培训工作,防范由于技术缺陷所导致的区块链金融信用风险,区块链金融行业的优秀企业要发挥带头作用,选拔职员定期在科研机构进行培训,培养区块链技术专业人才,加大职员对区块链技术的开发使用。

  同时,国家可在各高校教学课堂中进行密码学,金融学及计算机技术相结合的课程,培养区块链专项人才,设置区块链技术项目,充分利用高校平台对区块链技术进行开发,储备区块链互联网金融创新型人才[3]。

  区块链技术作为一项网络技术,其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的前提是必须保证网络安全,区块链技术存在可信点被攻击风险,从而导致系统动荡。因此国家必须加强对网络安全的管理工作,除培养区块链专项技术人员还需培养网络安全技术人员,是区块链技术应用到网络金融过程中,能够拥有安全的网络环境,保证用户信息以及各项数据信息不被泄露,进一步推动区块链技术下联网金融信用安全的健康发展。

  2、完善市场监管机制 

  为保证区块链技术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国区域链金融信用风险需要从金融业内部监管着手,要构建科学的区块链监管体系,健全互联网金融市场的法律法规。国家要重视企业的信用评估以及互联网电子商务身份的确认,从而保障互联网金融信用能够得到有效的防范。国家要保证区块链技术下互联网金融行业信息的对称输出,从而构建更加科学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

  国家要加强对社会征信体系的管控,并强化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内部控制,建立社会征信。互联网金融行业目前已经实现了金融服务的广泛覆盖业务,但同时也使许多金融知识匮乏的用户进入了金融市场,从而使金融市场出现信用危机,许多用户提供的金融服务并不符合金融行业的风险管控规则。

  针对金融行业新的业态环境,政府要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互联网金融市场提出监管思路。使互联网金融行业能够实现金融消费者适当性的原则,政府要对金融产品服务进行动态管理,完善并预估消费者风险程度,从而使更合适的金融产品服务提供给消费者,进一步保证消费者的财产安全,建立合法合理的互联网金融市场环境。

  区块链技术支持下的互联网金融行业若想做到有序进行,必须修改不符合行业发展情况的法律法规,并适当地强化法律法规的量刑条件,要充分展现互联网交易主体信息凭证方面的详细规定,避免一些不法分子随意改变行业规则。

  3、规范行业标准 

  区块链技术能够借助加密手段,对互联网金融交易过程进行一定的跟踪和分析,从而确保交易的安全进行,为保证交易方在整个区块链交易过程中不受欺骗,区块链的交易协议和程序都要进行物化操作,使交易风险更加严格的进行把控,避免人为操作过程中的失误。

  区块链交易的最大特征是其有不可逆的特性,因此,能够降低欺骗的发生概率,同时,区块链技术构建了一个全网络定时刷新的记账系统,为每一笔交易做出了独立的标记,使交易具有唯一性。可查性因此能够避免金融机构伪造交易记录,从而实现互联网金融的欺骗行为监管工作[4]。

  目前的区块链技术并不完善,因此在互联网金融行业中,其操作风险是不可避免的,由于我国对于区块链技术掌握不完全。

  因此,其系统设计存在一定的风险,在区块链系统中各个系统的开发存在漏洞,因此容易引起区块链互联网金融交易操作过程中的风险。例如:某企业计划贷款,银行需要对企业各项资质进行审查,银行可基于区块链技术,在贷款前调查、贷款中审核,通过电子化流程处理,但若贷款调查审核过程中,银行人员操作失误,会导致整个业务的崩溃,造成信用危机。

  因此,国家要规范行业标准,加快各项规则的实施,督促相关人员监管执行,设置区块链金融行业标准,抽查业务工作,建立更加健康的金融行业环境[5]。

  结论 

  区块链技术使互联网金融变得更加方便快捷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技术风险以及监管风险,为了使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更加科学健康的发展下去,必须对其所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对其信用风险进行防范,并对风险控制手段加以创新,做好风险防控工作。(来源:《经济观察》,作者:林成。)

  参考文献: 

  [1]张春涵,王曦.区块链技术下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防范[J].中国经贸导刊(中),2021(1):94-95.

  [2]刘佳昕.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及防范路径分析[J].今日财富(中国知识产权),2021(1):58-59.

  [3]单康康,袁书宏,张紫徽,等.区块链技术及应用研究综述[J].电信快报,2020(11):17-20.

  [4]赖继秋.关于加快推广运用区块链技术的思考[J].发展研究,2020(11):51-53.

  [5]李沐.区块链+供应链金融应用中的模式及风险研究[J].物流工程与管理,2020,42(12):65-67.基金项目:本文为2020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区块链技术下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研究(项目编号:2020KY18002)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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