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安徽省发改委获悉,根据国家发改委部署要求,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通知,组织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和信用服务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维护法律法规权威,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据悉,本次专项治理对象主要包括国家发改委下发的2类市场主体,包括近3年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0次以上或受到行政处罚10次以上,相关失信信息仍在公示期,且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存在行政处罚等信息记录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信用服务机构。目前,安徽省2类治理对象共1800多家。
根据职责分工,安徽省信用办负责统筹协调,省有关单位对本行业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制订分级分类监管和治理方案;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对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会同同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严格督促失信市场主体完成整改。
在治理过程中,各地各有关单位将分别建立本行业、本地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台账、信用服务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台账。通过加强行业分级分类监管、集中公示、重点约谈、组织开展信用承诺等措施,推动治理对象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完成信用修复,力争到今年3月底,两项专项治理台账退出率达80%,到6月底,基本实现台账“清零”。
安徽省信用办将建立专项治理月度通报机制,并将治理情况纳入省政府对省有关单位和各市信用建设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