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码

  • 010-87510563


《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2021年4月10日起施行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2日13:54:06 1000次浏览
分享到
《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2021年4月10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第41号 

  《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12月3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4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财政部审签,现予公布,自2021年4月10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财政部部长:刘昆

  2021年3月5日

附件:《中央储备糖管理办法》

上一条:青海省全力营造诚信安全放心消费营商环境 下一条: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规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