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着力创新监管方式,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企业信用监管效能。2020年全市各级监管执法部门完成抽查企业18919户,3324户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据介绍,合肥市市场监管局为全市274个行政执法部门创建监管平台用户账号,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的企业达54万余户、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人员8621名。2020年以来,全市共完成随机抽查任务1951批次,抽查企业18919户。与此同时,该局全面梳理市直31个部门157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其他相关涉企信息事项,制定《合肥市涉企信息归集资源目录》,通过“合肥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将市直相关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记于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为信用监管夯实基础。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归集相关市直部门涉企行政许可信息724645条、行政处罚信息51265条。
合肥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完善信用约束和信用修复机制,提升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效能。2020年以来,全市共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52346户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324户次;修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对应的行政处罚信息832条;协助人民法院共冻结、解冻股权773人次。
在此基础上,该局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按照《安徽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将全市54万余户企业按照信用分类标准统一划分为“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种类别。其中,守信类47.9万户、占比88.7%,警示类4.1万户、占比7.9%,失信类1.4万户、占比2.6%,严重失信类0.6万户、占比1.1%。2020年以来,全市各级监管执法部门在监管平台开展随机抽查任务时,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企业降低抽查比例,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企业提高抽查比例,共抽取9978户企业进行检查,强化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分类监管的有效衔接。(来源:合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