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信用是社会信用、经济信用的重要标尺。近年来,梅河口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信用工作部署,坚持以信用分级管理为理念,信用激励和信用惩戒为手段,加快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信用惩戒格局。为进一步弘扬诚信文化,培育纳税人诚信理念,形成“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梅河口市多措并举,营造梅城诚信氛围。
分级分类监管助力信用体系建设
随着梅河口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推进,诚信的社会价值和社会影响力日益增加,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也成了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部分。
2021年起,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予以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普通发票按需领用;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以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等。
但是,对于D级纳税人税务机关则加强管理,发票限量供应;加强出口退税审核;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等措施。
动态化监督级别调整弹性强
为优化营商环境,梅河口市对守信、失信企业实行动态化监督,不搞终身制。着力加强企业外部评价信息的获取,将A级纳税人名单与其他部门失信名单进行交叉比对,认真进行人工信息采集、重复纳税人确认、纳税信用结果调整确认和审核工作,通过每月补评、复评机制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实施动态调整。
多部门协同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为深入推进税收治理能力、深化警税协作,梅河口市成立警税联络机制办公室,探索更紧密的长效合作机制。通过税务部门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将持续开展打击涉税犯罪活动,确保对涉税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不减、标准不降。
下一阶段,梅河口市将抢抓机遇、奋力而为、开拓创新,对标信用监测存在短板加强整改,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联合奖惩和失信治理,引导更多市场主体主动作出公开信用承诺,用有效的工作举措,为梅河口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来源:梅河口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