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2月23日,广西柳州市共有3431户企业被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其中,3429户企业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被列入;1户企业因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变更或者注销登记,被撤销登记被列入;1户企业因发布虚假广告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或者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人身伤害的或者其他严重社会不良影响被列入。
柳州市绝大部分企业是因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而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什么情形企业会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呢?1.未按有关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2.未按有关规定公示企业信息;3.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4.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将被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同时,政府各部门将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被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市场监管部门鼓励企业主动纠错、重塑信用、诚信经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只要符合信用修复条件,履行相关义务,并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市场监管部门核实后就会立即办理移出手续,切实为企业减压松绑。如果该公司已经不经营了,需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一)企业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自被列入之日起3年内已补报并公示了企业年报信息,未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
(二)企业因未在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自被列入之日起3年内已公示了相关企业信息,未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
(三)企业因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被列入之日起3年内已公示了更正后的相关企业信息,未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
(四)企业因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自被列入之日起3年内已办理了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并能够取得联系,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重新取得联系,未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
符合以上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有其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记录的;
(二)有其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且未移出的;
(三)抽查检查结果公示为不予配合的。
据统计,2015年至今,柳州市累计共有18498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其中6204户企业已经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目前在经营异常名录库的企业有12294户;有4427户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其中已经完成信用修复60户,注销559户,吊销362户,撤销登记15户,目前在库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有3431户。
柳州市市场监管局特别提醒,查询“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可登陆“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http://gx.gsxt.gov.cn/index.html),输入查询企业名称关键词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查询”即可看到企业是否有信用“污点”。如果“黑名单”企业不清楚如何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可联系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咨询。(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