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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诚信“可以重来” 江西宜春引导和推进企业环境信用修复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8日10:03:19 92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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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诚信“可以重来” 江西宜春引导和推进企业环境信用修复

    为落实《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积极服务落实“六保”任务 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环厅〔2020〕27号)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宣传引导作用,积极服务落实“六保”任务,促进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生态环境部政务新媒体平台现开设“帮扶案例”栏目,介绍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落实“六保”任务、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两个正面清单”效能、帮助企业和地方政府解决环境治理方面问题和困难的典型案例,今天,我们推出江西省的典型案例第三篇,供大家参考借鉴,汲取相关经验。

  “谢谢市生态环境局及时告诉并帮助我们企业对失信行为进行修复,让企业发展没有受到影响。”江西奉兴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感激地对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说。

  2019年5月10日,宜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通过“双随机”检查发现江西奉兴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危废原材料的内包装贮存在车间、一般固废临时堆场还未投入生产等违法行为,随后企业被处以罚款6万元,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019年9月12日,经后督察检查这家企业已整改到位。2020年8月26日,通过宜春市生态环境局政策宣讲得知,失信行为是可以修复的,这家企业也即将参与投标一个标的总额400余万元的稀土萃取剂采购项目,若不在“信用中国”上及时修复,投标将被扣15分,投标失利会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对此,宜春市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组织对这家企业失信行为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核实,协助企业申请在线信用修复,最后该企业的失信记录在投标前顺利消除,成功中标总标的的60%、即120吨稀土萃取剂采购项目。

  宜春市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扎紧生态治理的制度笼子,坚决遏制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近年来,当地部分企业因环境违法问题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环境失信,并被纳入“信用中国”“江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导致企业在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融资、申请优惠政策等方面受到限制,影响企业发展。

  环境违法纳入企业环境信用,环境失信将“寸步难行”。为了让诚信“可以重来”,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出台了《关于主动靠前指导帮扶企业开展环境信用修复的通知》,通过行政处罚台账整理,梳理出近三年全市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名单,对企业环境失信情况进行分析和沟通,了解企业环境信用修复需求;通过“服务企业接待日”、“入企听诉、帮扶宣讲”等活动向562家企业宣讲环境信用修复有关政策,对具备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主动靠前指导、帮助企业进行信用修复,争取让企业在招投标、争取资金及税收优惠等方面免于被失信惩戒。

  截至2020年12月18日,宜春市生态环境局主动帮扶和引导35家环境违法企业纠正失信行为、修复自身环境信用,千方百计为企业松绑、减负、降本,缓解企业复工复产的资金压力和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不断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万载县森泰实业有限公司受疫情影响经营陷入困境,又因环境失信续贷受限,困难重重。宜春市生态环境局核查该公司整改情况后,及时帮助修复环境信用,让企业得以顺利续贷500多万元。该公司总经理罗波说:“保护环境无小事,环境信用就是生产力。”

  为促进“六稳”“六保”和生态环境保护,宜春优化生态环境监管方式,制定和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诚信守法的企业做到“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企业保持“利剑高悬”,引导企业珍惜环境信用,追求绿色发展。(来源: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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