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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推行行政处罚失信告知制度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7日09:41:20 102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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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推行行政处罚失信告知制度

     为更好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在加大对环境违法企业查处的同时,积极探索行政指导服务措施,在全市推行行政处罚失信告知制度,即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增加失信告知内容,引导企业主动进行信用修复,切实提高守信能力,助力企业发展。国家实行“双公示”制度以来,市生态环境局通过“信用大连”网站公示环境违法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充分发挥信用惩戒作用。但由于一些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对信用相关政策模糊不清,重视程度不够,信用修复不及时,可能出现“小失信、大惩戒”的问题。 

  市生态环境局推行行政处罚失信告知制度旨在帮助企业解决“小失信、大惩戒”的问题,使企业在接受行政处罚的同时,第一时间知晓相关处罚信息的公示网站、公示内容以及救济途径等,引导企业主动整改违法行为,避免因信用修复不及时导致招投标、贷款受限等信用连带影响,使企业在深刻认知自身违法行为的同时,积极主动进行信用改善,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信用建设,落实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制度,以信用成果应用推动企业信用意识的进一步提升,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大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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