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17日从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获悉,长三角地区围绕“信息共享、监管共为、市场共育、规制共建、品牌共铸”,深入推进长三角区域信用合作。沪苏浙皖创新举措,加快推进长三角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在信息共享方面,目前已建成“信用长三角”平台,归集一市三省生态环境、旅游、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近70万条信用信息,实现按需共享、动态更新。在监管共为方面,签订生态环境、旅游、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四大重点领域信用联动奖惩合作备忘录,构建失信行为标准互认、惩戒措施路径互通的区域信用联动监管机制。在市场共育方面,开展区域信用服务市场监管体系专题研究,引入信用服务机构参与区域信用合作以及政务诚信建设、“双公示”等重点工作评估,培育区域信用服务市场。在规制共建方面,推动形成区域趋同的信用制度框架体系。在品牌共铸方面,长三角区域13市获评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4人当选全国“诚信之星”,分别占全国总数46%、20%。建立长三角地区信用(行业)协会联席会议制度。(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