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强化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征集工作,抚州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信用促监管、以信息强监管”,制定了《抚州市应急管理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以及《抚州市应急管理局推行和建立信用承诺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多措并举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夯实企业主体责任,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环境,保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是完善抚州市信息共享及监管协作平台数据录入。每月及时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以及其他数据依据信用信息目录,依托信用信息系统及时报送至“信用抚州”并在我单位网站上及时进行公示,截至目前已报送行政许可信息76条,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信息76条,非药品类易制毒备案信息2条。
二是开展行业领域准入企业及个人公开承诺。抚州市应急管理局坚持把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嵌入市场准入、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等办事流程,在行政审批中接收企业申报资料时,要求企业对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在接受危险化学品企业创建标准化提供的自评报告中要求企业提供无犯罪记录,作为市场主体准入的重要依据;在接受特种作业考试申请时,要求考试人员填写信用承诺书,承诺个人信息准确、真实。
三是开展诚信宣传及培训。抚州市应急管理局大力开展信用宣传普及教育进企业活动,积极引导企业法人和职工自觉监督和抵制各种失信行为,结合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宣传信用政策法规、信用知识和典型案例。(来源:抚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