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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5日09:37:19 102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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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今年以来,滨海新区全力加快全区诚信建设,制定出台《滨海新区加快推进诚信建设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滨海新区将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促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协调发展,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为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重要保障。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初步建立新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社会诚信水平显著提升,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基本形成,并将适时申请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区。

  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

  在加强信用信息基础建设方面,新区将打造“智慧滨海”信用信息系统,按照信用建设服务行业监管要求,升级改造重点行业现有业务系统,实现信用信息嵌入政务服务、日常监管流程。到今年年底,实现区级信用平台与市级信用平台的互联互通,重点行业和领域建立完善市场主体、自然人信用档案。全面建立信用记录,基于个人身份证号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依法依规记录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信用信息,对诚实守信和违法失信行为建档留痕。

  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方面,新区将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应用,对综合评价结果为“差”级的企业,由行业监管部门开展约谈并督促整改;拓展信用报告应用场景,建立完善信用报告应用目录清单,明确信用报吿在政府采购、招标等行政管理事项中的应用及发挥的作用等。

  在推进联合奖惩工作方面,新区将健全“红黑名单”认定机制,完善联合奖惩机制,督促失信市场主体限期整改,坚决依法依规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和信用异议、修复机制。对拒不履行司法裁判或行政处罚决定、屡犯不改、造成重大损失的市场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在一定期限内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直至永远逐出市场。对被列入“黑名单”的市场主体, 依法依规对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进行失信惩戒,并将相关失信行为记入其个人信用记录,归集至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为重点领域人群建立诚信档案

  在加快行业及重点领域诚信建设方面,滨海新区将支持协会商会开展行业信用建设,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信用制度建设,集中整治违法失信行为。其中,将加大对诚信典型“红名单”会员及从业人员的扶持力度,为其市场宣传、业务拓展、职业发展等提供支持;对失信会员及从业人员实行警告、行业内通报、劝退等惩戒措施。

  在推动政务诚信及司法公信建设方面,滨海新区将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持续开展政务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并推动司法公信建设。在加强个人诚信建设方面,将推动完善个人实名登记制度,以公民身份号码制度为基础,推进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完善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和分类监管等机制,并及时推送至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滨海新区还将探索创新性地开展信用工作,大力推动“信易贷”、信用APP等“信易+”惠民便企应用场景的设计和开发,积极开展示范区创建工作,并将探索设立信用产业园或信用大数据创新应用基地,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信用服务机构。(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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