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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3日10:16:26 99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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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一、政策制定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致第三届世界智能大会贺信中指出,当前,由人工智能引领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超级计算、传感网、脑科学等新理论新技术驱动下,人工智能呈现深度学习、跨界融合、人机协同、群智开放、自主操控等新特征,正在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全球治理等方面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2019年10月,天津获批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以下简称人工智能试验区)。科技部《关于支持天津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提出,人工智能试验区建设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探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新路径新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示范带动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贺信精神,全面落实科技部复函要求,深入推动人工智能试验区高标准建设,市科技局通过调研起草、专家研讨、征求意见,会同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21个部门、区,形成了《天津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二、建设目标

  到2024年,人工智能试验区建设取得显著阶段性成效,加速重大应用场景落地,提升综合支撑力;加快培育人工智能产业,提升产业聚集力;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力度,提升创新创业活力。人工智能实验区成为引领全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核心载体,在智慧城市、自主算力引擎、智慧港口、车联网应用等重点领域走在全国前列。

  三、建设原则

  坚持国家使命与天津特色、系统布局与重点突破、技术驱动与应用牵引、先行先试与创新探索、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五个相结合的原则。

  四、重点任务

  一是打造“1+3”国家级标杆示范区,促进人工智能重大应用场景落地。凸显中新生态城在人工智能先锋城市建设中的核心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实施“生态城市升级版”和“智慧城市创新版”双轮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国内智慧城市标杆。发挥自主算力引擎、智慧港口、车联网应用“三大示范”作用,建设国产自主可控产业链、应用环境和产业生态;加快世界一流智慧港口、绿色港口建设,谋划实施天津港重大项目;支持西青区、东丽区、海河教育园区管委会等区域建设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探索先导区运营与管理模式;打造自主算力引擎的国家级领航区、智慧港口的国家级示范区、车联网应用的国家级先导区。

  二是实施“三大工程”,构建有利于人工智能发展的良好生态。实施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工程,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打造智能制造新样本,突破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成套装备、核心工业软件,打造市级智能制造项目;实施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培育工程,坚持引育并重,支持重点企业成长为百亿级以上人工智能领军企业,打造千亿级产业集群;实施人工智能政策创新突破工程,加快建立人工智能的治理框架及伦理指南。

  三是强化“三大保障”,夯实人工智能发展基础。强化组织领导、人才引育、环境营造。由天津市科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人工智能试验区建设工作,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指导制定人工智能试验区建设总体路线;布局人工智能学科建设,建立新工科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强化“世界智能大会”的平台作用,打造高端人工智能资源聚集区,强化人才、资金、平台等的支撑,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人工智能持续健康发展。

  五、主要特点

  一是突出国家使命。《行动计划》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第三届世界智能大会贺信精神和科技部《关于支持天津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部署,提出的目标、任务与中央文件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突出天津特色。《行动计划》起草过程中,集中调研了有关区、人工智能领军企业和科研院所,多次组织召开人工智能专家讨论会,听取有关部门、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联盟等社会各界意见,深入研究我市人工智能试验区建设的资源优势,确定重点工作任务。

  三是突出政策导向。按照项目化、清单化推动建设要求,在《行动计划》起草过程中,向各区,各委、办、局征集了人工智能试验区重大项目和平台,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平台,通过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智能制造专项资金、千亿级智能产业基金群等进行支持。

  政策原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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