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某科技有限公司经审批被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修复。“对失信企业要予以惩戒,更要鼓励失信企业主动、及时纠正其失信行为,推动社会诚信建设,对激发市场活力,保市场主体、保民生就业发挥正面的引导作用。”9月8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信用监管处负责人说。
宁夏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为目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依托,对违法失信企业进行限制已成常态,企业一旦失信,将失去招标采购、评先定级或银行贷款机会。本着“惩戒一批,唤醒一批”的目的,宁夏市场监管部门推出积极宽容的信用修复措施,为一些轻微失信企业提供了一条通过主动信用修复,重塑信用,继续发展的渠道,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唤醒企业依法经营意识。
宁夏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公示企业年度报告,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该公司依法补报但未主动办理移出申请,期满3年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今年8月,该公司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受到联合惩戒,银行账户被冻结。在无法结算货款、无法支付人工工资、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下,该企业主动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申请办理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自治区市场监管厅仔细调阅该企业信用监管记录,详细了解企业目前经营状况,发现企业已经受到信用约束相关惩戒,能够积极整改、进行信用修复,在其做出信用承诺后予以提前解除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
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区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23.76万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息5000条、行政处罚信息16.08万条,这些失信企业信息“黑名单”发挥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作用。一些失信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处处碰壁,逐渐意识到信用约束的力量和诚信经营的重要性,通过相关机制积极进行信用修复。2018年以来,全区通过变更经营地址重新与企业取得联系、在规定期限补报或更正企业公示信息后,经审核移出异常名录信息6.95万条,通过自主申请注销修复信用缺失的市场主体3.9万户;通过注销修复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518户;主动履行行政处罚相关义务后申请撤出公示信息22.8万多条。(来源:宁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