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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体系建设“济南模式”:“加减乘除”优化营商环境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4日10:24:43 88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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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体系建设“济南模式”:“加减乘除”优化营商环境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济南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率先建成了“加减乘除”新型信用监管模式,打造了涵盖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级分类监管、数据共享,事后联合惩戒、信用修复等全流程闭环信用监管机制,以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创新实现了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管,降低监管成本,提升监管效能,为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信用归集应用做“加法”

  通过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济南市进一步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力度,全力消除政企信息不对称,为守法企业增信,为诚信企业赋能。

  充分发挥市信用平台的核心支撑作用。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整合对接市有关部门业务系统和16个区县的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开发建设了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打破“信息孤岛”,畅通政企数据流通机制,实现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应归尽归”,形成了全面覆盖各部门、各区县、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一张网”。

  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印发《济南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0年版)》,规范公共信用信息归集,方便信用信息管理与应用。归集各类信用信息数据5亿条,建立了涵盖全市48余万家企业的信用档案,及时、准确、全面记录市场主体信用行为。

  建立健全信用信息自愿注册机制。依托市信用平台和“信用济南”网站,打通企业信用信息自主申报渠道,建立健全信用信息自愿注册机制,鼓励市场主体自愿注册资质证照、市场经营、合同履约、社会公益等信用信息,并将其作为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

  审批制度改革做“减法”

  济南市以工程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针对承诺替代、审管分离等新形势、新特点,在全面减少企业办事环节和资料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优势,创新打造了以项目为主体的全流程监管系统,信用承诺覆盖全领域,信用监管贯穿全流程。

  健全信用承诺工作机制。济南市发展改革委起草,以市信用办文件印发了《济南市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实施方案》,规范信用承诺标准、优化信用承诺流程、拓展信用承诺应用范围;汇总编制《济南市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第一批)》,共涉及15个部门57个行政事项。

  建立全流程承诺履约监管模式。依托市信用平台开发“信用承诺”子系统,截至目前济南市已归集审批替代型、主动公示型、信用修复型、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数据约312万条,并将信用承诺履约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对接行政审批、市场监管、住房城建等部门,逐一明确了各业务环节的监管责任单位,各单位通过信用监管系统实时反馈监管结果,实现了告知承诺事项监管全覆盖。

  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信用档案。市信用平台与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已实现互联互通,企业在网上通过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建设项目立项手续,市信用监管系统自动获取项目编码和项目立项信息,生成建设项目信用档案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五大类主体信用档案,实现了五方单位与工程建设项目信用信息的精准映射和实时更新,建成了“1+5”模式的网格化信用档案。

  实现信用监管结果全方位应用。相关主体失信记录会记入信用档案,纳入企业综合信用评价体系,作为有关部门加强监管的重要依据。创新开发了重点项目信用地图,通过GS地图实时展示全市在建项目的信用状况,为各方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信用分级监管做“乘法”

  通过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济南市实现了对诚信企业无事不扰,对失信企业重点监管,既减少了政府部门和诚信企业的办事成本,又提高了行业监管、服务企业的质量和效率,“减负增效”发挥了重要的乘数效应。

  全面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目前全市16个部门已出台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文件36个,涵盖市场监管、文化旅游、交通运输、住房城建、能源管理、粮食物价等重点领域,基本实现了重点行业、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全覆盖。

  开展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起草《济南市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管理办法》,建立了涵盖4个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的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已征求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拟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为全面实施差异化监管提供重要参考。

  全面实施差异化监管举措。全市33个部门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和频次与各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相结合,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

  信用联合奖惩做“除法”

  济南市通过全面落实国家各部委明确的联合奖惩举措,有效提升了企业失信成本,失信企业占比持续下降,市场经济秩序日趋规范。

  全面实施信用核查。以市信用办文件出台了《济南市公共信用信息应用事项清单)》,明确40个市直部门在448个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中使用市信用平台进行信用核查。另外,市信用平台已嵌入市政府各部门业务系统及全市32家商业银行的信贷审批流程。

  全面落实联合奖惩举措。依托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制定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动态更新、定期推送并向社会公开,市信用平台联合奖惩系统已嵌入市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业务系统等23个业务系统,在行政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评先评优等工作中依法依规全面落实联合奖惩举措。

  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济南市发展改革委协调市有关部门做好企业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工作,目前已实现黑名单修复率39%,行政处罚修复率87%,经营异常名录修复率20%,实现了市级层面“一网通办”“零跑腿”“一日办结”。

  作为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手段,以“加减乘除”为特色的信用监管模式,为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以制度为引领、以平台为支撑、以应用为核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必将为提升济南市社会治理水平,加快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发挥重要作用。(来源:闪电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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