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企业共渡难关,将有关征信服务收费减免政策延长至年底。
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部分征信服务收费的通知》,继续免收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变更登记、异议登记费;免收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营银行、独立法人直销银行等10类金融机构征信查询服务费,包括查询企业信用报告和个人信用报告服务费。据测算,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8.9亿元。
记者注意到,2019年8月,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大幅下调征信服务收费标准,总体降幅近50%。此次阶段性减免部分征信服务收费自今年3月1日开始执行,是在2019年8月下调的基础上实施的优惠政策。(来源:中国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