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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实行摊贩食品安全承诺制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9日09:04:30 125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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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实行摊贩食品安全承诺制

     为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监管,有效保障食品安全,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强化摊区食品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市场监管部门在强化食品摊区日常管理的同时,严查过期、“三无”、腐败变质食品销售等行为。

  意见要求,各区、县(市)政府指定的食品摊区管理部门等要对食品摊贩登记建档,逐户发放食品摊贩登记卡,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并将登记信息告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从事《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规定的禁止经营行为的,不予发放登记卡,不得进入摊区经营。同时,合理划分食品经营区域,食品经营区域与非食品经营区域、生食区域与熟食区域、经营水产品和畜禽产品区域与其他食品经营区域分(隔)开,并与有毒、有害污染源有效分隔。提供必要的卫生设施,保持食品摊区卫生整洁。设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摊区食品经营规范,并督促食品摊贩落实。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开展核查处置。另外,实行摊贩食品安全承诺制,食品摊贩要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不履行承诺事项、产生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摊贩应退出摊区。

  在强化摊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意见要求,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强化摊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规范摊贩经营行为,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检查内容包括:检查“食品摊贩登记卡”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食品摊区管理单位;检查食品销售场所和设备设施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和卫生要求;检查食品摊贩履行进货查验情况;重点检查过期、“三无”、腐败变质等食品;采取快速检测与监督抽检相结合方式,重点对摊区内食用农产品、食材、调料等开展检验,严把食品安全关。检验工作中不得向摊贩收取任何费用。(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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