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哈尔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出台哈尔滨市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推进方案。
方案规定,建立政府决策执行守信践诺、诚信履约工作制度,确保依法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应当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
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及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并依法依规报送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托“信用中国(黑龙江哈尔滨)”网站等逐步向社会公开;各地区、各部门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在各级各类评优评先中,根据失信行为依规取消评选资格,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对造成政务失信行为的主要负责人追究责任。(来源:东方财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