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生态环境领域第三方服务市场准入门槛逐步降低。在第三方服务机构快速发展的同时,如何形成良好的市场环境显得越发重要。为此,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联合出台《江苏省生态环境第三方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监督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据悉,《办法》参考“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综合信用平台的信用监管模式,同时借鉴“淘宝”“大众点评”等线上交易或评价平台,改变以往第三方机构信用监管类似资质考核的思路,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建立交易双方、政府、公众多方互动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在平台上,第三方机构上传机构和人员信息、业绩信息等,向社会展示自身硬实力。购买服务方针对购买的服务项目,对第三方作出评价,展示业主满意度。生态环境部门归集第三方机构和人员的批评、警告、处罚或表彰奖励情况,展示政府监管信息。公众可实名举报项目信息不真实等问题,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建立第三方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市场主导、政府监管、公众参与的信用监督新格局。
《办法》明确,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定期公布项目业绩突出、客户满意度高或受到表彰奖励的第三方机构及从业人员,及时公布有违法违规等失信记录的第三方机构及从业人员,并在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扶持、金融信贷、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奖惩。平台上的结果,将来可以作为生态环境服务招标评分的重要依据。
同时,江苏省生态环境部门还将把信用信息共享给信用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开展联合奖惩的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推进实施联合奖惩措施。(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