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领域:农、林、牧、渔业 —— 农业
专利信息: 非专利技术
成熟度: 已有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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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内容简介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提高广州市产业用地集约利用水平,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的决定》(穗字〔2012〕10号)、《关于加强规划引领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穗字〔2012〕21号)等文件精神,市发改委会同原市国土房管局组织对《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2009年版)》(以下简称“2009年版《指南》”)进行了修编,形成《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2013年版)(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编制是以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和土地投入产出水平为出发点,以坚持土地使用标准控制为着力点,以严格产业项目用地约束、“择优供地”为落脚点,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模式,引导社会投资方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成为指引相关产业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核定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设定项目供地条件的主要依据,对推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和产业用地管理水平具有积极意义。
《指南》具体包括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工业用地指南、现代服务业用地指南、基础设施用地指南和社会事业用地指南等五部分内容,涉及容积率、投资强度、用地指标、建筑系数、绿地率、土地产出、产值能耗、科技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等控制指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限制、禁止项目用地目录
主要从资源约束、政策约束和技术约束等三方面设立限制、禁止条件。共涉及制造业、电力热力、房地产等8个行业门类,食品饮料、烟草、纺织、制革、造纸印刷等34个行业大类、114个中类项目。对高地耗、低产出,高能耗、高污染、高碳排放,产业层次质量不高、产业附加值较低的生产加工环节类项目、用地规模过大的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等限制供地;对工艺技术落后,已有先进、成熟工艺和技术替代的产业项目将不予供地。
(二)工业用地指南
涉及造纸及纸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制品业、橡胶和塑料、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加工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运输设备制造业、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业等11个大类、95个小类行业,主要包括容积率、投资强度、用地指标、建筑系数、绿地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土地产出率、产值能耗和科技率等九项指标。根据各行业生产工艺及用地方式进行筛选,并参考各地规定及相关研究成果综合形成单独供地产业目录,制定单独供地工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三)现代服务业用地指南
包括现代商贸业、金融保险业、文化创意业、现代物流仓储业、商务与科技服务业和总部经济等6大类、30个小类产业用地的控制标准。并根据现代服务业项目的类别、级别和规模分别设定了容积率、投资强度、建筑系数、绿地率和单位用地面积等五项指标。
(四)基础设施用地指南
按照各行业标准,编制电力生产与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铁路工程业、道路交通用地、城市轨道交通、水上运输业、航空业、邮政业、管道运输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管理业、环境治理业共12个大类、72个小类的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五)社会事业用地指南
匹配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以及城市用地分类,考虑独立用地要求,设定教育设施、文化设施、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社会福利设施、殡葬设施6大类、31个小类的社会事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主要创新点:
(一)首次制订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编制基础,依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及省市相关规定,并结合广州市土地供应实际,编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限制了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不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用地规模较大但产值较低、工艺技术落后、目前产业发展已趋饱和的工业项目用地;限制用地规模过大的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限制目前已趋饱和或者用地规模过大的社会事业项目用地。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禁止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资源消耗巨大、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工艺技术需要淘汰的产业项目用地。
(二)扩大行业覆盖范围
增加了对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设施项目的用地指引,单独编制了《广州市社会事业用地指南》,增加了殡葬设施用地指南,并扩大了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和社会福利等行业的覆盖范围。基础设施用地指南中增加了邮政业、管道运输业、水利管理业3个行业的用地控制,完善了《指南》体系。
(三)制定工业用地单独供地产业目录
根据广州市产业发展战略和产业发展现状,为促进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建设,推进工业集聚发展,实现城市集约发展和科学增长,将工业用地分为单独供地和非单独供地两种形式进行供地。并根据各行业生产工艺及用地方式,制定单独供地产业目录,实行差别化供应,明确各项单独供地的用地指标和控制指标。
(四)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增加后评估指标
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在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用地标准六项准入指标的基础上,结合广州市新型城市化发展战略,增加了科技率、土地产出率和产值能耗等三项用地供后评估指标,并将通过合同约定等方式对项目主体予以监管,完善了产业用地评估监管的指标体系。
(五)依据城市发展战略调整区域等别划分
依据“一个都会区、两个新城区、三个副中心”的城市发展战略,《指南》对2009年版《指南》的三类区域划分进行调整,将广州市域分为都会区和外围区域。根据都会区和外围区域的不同区域,对同一类项目分别设定不同的用地控制标准。
《指南》为发展改革、规划、国土和建设等部门在审核产业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项目选址、规划许可、用地预审和报批,以及土地供应和供后监管等工作提供重要依据。但由于《指南》为指导性文件,在执行过程中不具有法律效力,使用效力有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