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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 国家邮政局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关于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5日10:16:33 112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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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 国家邮政局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关于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健全完善贫困地区农村物流服务体系,推动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在农村地区融合发展,提高农村物流服务覆盖率,全面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更加坚实的服务保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交邮融合、推进农村物流高质量发展为目的,坚持市场主导、政府统筹,多方协同、资源整合,因地制宜、融合创新,通过节点网络共享、运力资源共用、标准规范统一、企业融合发展,加快构建畅通便捷、经济高效、便民利民的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促进农产品、农村生产生活物资、邮政快递寄递物品等高效便捷流通,为农村地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推动网络节点共建共享

  1.支持县级公路客货运站拓展建设邮政快递作业设施。在有效保障客运服务和满足安全管理要求的基础上,促进物流资源集聚整合,因地制宜、根据实际需求拓展县级客运站物流服务功能,合理规划客、货分流线路,设立仓储、分拣、泊车等设施,为邮政、快递企业提供邮件快件的中转装卸、运输配送等服务。引导县域内邮政、快递企业入驻县级客运站,共享场站资源和设施。引导县域内快递企业通过联盟、合资等方式,开展县域内快递业务的共同揽收、分拣、运输、派送。充分利用县域内货运场站、邮件快件处理场所、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心、农资配送中心等资源,打造功能集约、服务高效、资源整合的县级农村物流节点。

  2.积极拓展乡镇客运站邮政快递中转及收投服务功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规章要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根据邮政快递等相关物流服务需求,对经营困难、运营效率不高的乡镇客运站进行改造,视情增设邮件快件作业区、电商服务区、货物堆存中转区,拓展邮件快件的中转分拣及收投、电商产品展示及代销代购、农村居民缴费购票等服务,提高乡镇客运站综合利用效率和乡镇快递网点覆盖率。鼓励在交通便利、人员相对集中的区域规划建设集客运、货运、邮政、快递于一体的乡镇运输服务站,引导和支持邮政、快递、电商、供销等企业入驻乡镇运输服务站,实现站场资源集约利用。

  3.依托邮政乡村服务点延伸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农村地区邮政网点健全、配送网络通达的优势,积极拓展邮政乡镇网点、村邮站的服务功能,以互利互惠为原则,提供邮件快件收投、信息收集发布、电商及农产品代销代购、普惠金融、便民缴费等服务,健全乡到村工业品下行“最后一公里”和农产品上行“最初一公里”的物流服务网络,全面提高农村物流服务村级覆盖率。

  三、支持运力资源互用互补

  4.鼓励推广农村客运车辆代运邮件快件。加强建制村通客车与建制村直接通邮工作的协同联动,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与农村客运经营者开展合作,更新符合相关标准、满足农村客货运输需求的农村客运车辆,在保障农村旅客乘车需求和安全的前提下,依托农村客运车辆代送已经安检的邮件快件包裹、党报党刊、信件(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除外)等服务,降低邮政快递的末端配送成本,提高农村客运经营者运营效益。

  5.支持开展农村邮件快件货运服务。鼓励县级物流企业在统筹当地商贸、农资、电商等货源的基础上,结合邮政快递对配送线路、频次和时效的要求,合理规划运输网络,开展“定时、定点、定线”的货运服务,利用沿途取送、循环配送等模式,为农村地区邮政快递、电子商务、农资销售、连锁商超等企业提供共同配送、集中配送服务,提高农村物流服务的直接通达和覆盖能力。

  6.大力发展“互联网+”农村物流新业态。支持农村物流企业建设互联网物流信息平台,并实现与农村电子商务平台的对接,发展网络货运、车货匹配等新型运营服务模式,实现人、车、货、站、线等要素的精准匹配,提高农村物流组织效率。

  7.鼓励新技术新设备普及应用。推广应用条形码、射频识别技术、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等先进技术,加强物流运输动态监控和数字化管理,实现农村物流信息化运作,提高运营管理效率。支持邮政快递、运输企业推广标准化托盘、集装篮和笼车循环共用,降低农产品运输损耗。

  四、推进融合规范运作

  8.建立融合发展工作对接机制。积极联合农业、商务、供销等部门建立推进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通过签订合作协议、联合出台政策性文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破除市场主体在融合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障碍,为农村地区各方资源的充分整合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9.制定融合发展服务规范。按照职责指导运输、邮政、快递企业围绕节点规划布局、运载工具、收寄交付、仓储保管、中转分拨、时效要求、安全管理、信息查询、结算方式、纠纷处理及赔偿等方面按需制定交邮融合的服务规范,结合各地农村物流实际,鼓励企业在特色农产品外销、家电产品下乡、县域内邮政快递集中配送等领域推出定制化的服务产品,打造交邮融合服务品牌。

  五、推动多方协作联动

  10.依托邮政网点开展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积极利用乡镇邮政营业场所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高效便捷的便民政务服务。协调乡镇邮政营业场所设置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自助终端、联网售票等服务终端,为农村地区客货运输经营者提供相关道路运输证照代办便民服务,方便农村地区客货运输经营者在“家门口”办理相关业务。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会同邮政管理部门建立完善乡镇邮政营业场所道路运输证照代办工作协商机制,规范代办场所、窗口和设施,打造标准化的样板网点。

  11.打造产运销一体化农村物流服务体系。鼓励交通运输、邮政、快递企业与农业生产企业、商超、电商、农产品经销商等跨行业联营合作或组建产业联盟,以电子商务平台及商贸流通企业为载体,以物流运输为纽带,建立“种植基地+生产加工+商贸流通+物流运输+邮政金融服务”一体化的供应链体系,积极推广“寄递+电商+农特产品+金融”产业扶贫模式,实现产、运、销一体化的农村物流服务,畅通农产品产销衔接机制,支撑农村地区经济发展。

  六、协同抓好落地实施

  1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推进农村物流发展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任务,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交邮融合发展中的具体问题,健全完善交邮融合促进农村物流发展工作方案。要充分发挥交通运输、邮政快递龙头骨干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企业积极拓展乡村物流网点、完善服务网络、创新运营模式、健全服务标准,促进农村物流资源的高效集约配置。

  13.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跟踪研究农村物流发展中面临的用地难、效益差等实际问题,积极争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农村物流发展的政策支持,对站场设施建设改造、邮政和快递网点建设、车辆装备淘汰更新、运输组织模式创新、信息系统建设等给予引导扶持。

  14.加强经验总结推广。在全国推广农村物流服务创新品牌,编制典型案例集,总结交邮融合、促进农村物流发展的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加强宣传推广力度,通过示范引领,指导各地深化交通运输、邮政快递融合,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农村物流服务水平。

  交通运输部 国家邮政局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