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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制造业优势龙头企业和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8日09:49:30 118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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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制造业优势龙头企业和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制造业优势龙头企业和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闽工信法规〔2019〕17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闽有关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福建省加快推动制造业优势龙头企业和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计划(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加快推动制造业优势龙头企业和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计划

  (2020-2022年)

  优势龙头企业是全省经济发展的领头雁,小巨人企业是行业创新发展的排头兵,对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具有重要的引领支撑作用。为加快推动我省制造业优势龙头企业和小巨人企业进一步做强做大做优,更好地发挥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加快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独立自主和开放合作相促进,坚持应用牵引、问题导向、政策推动相协同,大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上下游企业加强产业协同和技术合作攻关,增强产业链韧性,提升产业链水平,以优势龙头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带动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加快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以全省百家制造业优势龙头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为重点,支持企业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先进产能扩张、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到2022年,在全省工业领域力争培育营业收入超百亿元企业55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250家,形成若干个更具竞争力的高新技术、高成长性、高附加值的千亿级、五百亿级世界一流的大企业大集团,带动形成20个以上规模超千亿的产业集群和一大批“专精特新”企业。

  三、主要任务 

  (一)电子信息制造业。新型显示重点发展AMOLED柔性显示面板,支持3D显示、激光显示、柔性显示、印刷显示、量子点等新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带动为面板配套的彩色滤光片、玻璃基板、偏光片、光学膜、高纯度靶材、驱动IC和控制IC等产业链发展。集成电路重点布局先进制造和特色工艺制造,主导DRAM芯片制造,加速存储器国产化进程,提升封装测试水平和能力,推动大功率器件、物联网传感IC、电源驱动IC等特色设计服务和差异化应用,打造全省“一带双核多园”的集成电路产业格局。LED重点提高芯片光效,实施LED研发生产以及LED灯具、智能照明产品、物联网产品及其配套产品项目,重点跟踪石墨烯、量子点、OLED等新兴照明材料创新及产业化。锂电池重点加快宁德消费类锂离子电池重大关键材料的研究开发及产业化,促进带动锂离子电池上游原材料供应商和下游应用集聚发展。电子元器件重点加快继电器、电容器、精密零件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实施内配继电器零部件扩建等项目,进一步提升全球市场占有率。网络通讯重点推动研发网络通讯产品、工业互联网应用新模式,重点研究及产业化基于SA组网模式的5G小基站、5G车联网C-V2X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等。物联网重点推动基于AI的物联网视频终端系统的研发及示范应用、物联网商户和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等重点项目,完善物联网的信息识别、信息传输、信息智能处理等产业链。工业互联网重点以“工业互联网”“民用物联网”为核心,打造高新智能制造和信息消费类的综合性创新产业。

  (二)机械装备工业。新能源汽车重点加强新能源汽车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产品开发和推广应用等,实施金龙汽车龙海异地迁建、宁德湖西动力电池生产等项目,带动全省新能源整车、“三电”(电池、电机、电控)系统、整车和“三电”系统相关配套产业发展;推动提升卡车生产能力,实施高强度钢车轮生产线技改项目,提高车轮研发和生产水平。高端装备产业重点实施输送装备及智能制造等项目,做强做大智能化大气污染治理设备等产品,引领拉动省内智能装备和相关配套产业发展;提升超高压电缆生产能力;以提高基础制造及核心零部件产品性能、可靠性和寿命为主攻方向,攻关一批紧缺的高档专用数控机床、机械基础件等核心技术装备。

  (三)石化工业。石油化工进一步提高基地化、规模化、一体化程度,推进乙烯及深加工、油品质量升级等项目建设,增加烯烃、芳烃及下游产品生产能力,提升油品质量,做实做强石油化工产业。基础化学原料重点发展己内酰胺、PX、PTA等产品,利用已己内酰胺单体资源优势,深入研究开发下游工程塑料、功能性面料、高端电子级化学品等高端产品。精细化工推进含氟化工高新材料等项目建设,发展电子级氢氟酸及下游高端含氟精细化学品和含氟聚合物,示范培育具有高附加值的氟化工产业。

  (四)冶金建材工业。稀土重点加快建设龙岩、三明稀土工业园,延伸稀土深加工及应用产业链,重点培育厦钨稀土永磁材料及电机产业集群,加强稀土功能新材料以及应用产品、稀土矿山绿色开采等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研发;新能源材料重点加快厦门、三明和宁德新能源材料基地项目建设。有色金属重点加快壮大上杭铜工业园和宁德铜产业集群,推进复合材料和电子工业用铜、高精铜带管等产品规模化生产,打造中全国重要的铜生产研发基地;推动实施汽车轻量化用铝合金板带材生产线项目,发展新型铝材及精深加工产业;加快建设厦门硬质合金工业园,做强硬质合金应用产业。不锈钢重点加快400系列不锈钢发展以及双相、超级双相不锈钢等高端产品技术研发及生产,推进不锈钢复合材及深加工、标准和非标配件以及成套设备、厨卫设备、建筑装饰等精深加工产品发展。普钢重点推进企业联合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在保持建筑用材、制品用材和板材产品竞争力的同时,积极开拓新产品,延伸产业链,拓展钢结构等产品市场,延伸产业链。玻璃重点推动汽车、光伏、电子玻璃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推动玻璃产业从“大制造”向“强智造”转型升级。陶瓷卫浴重点发展大型化、薄型化的陶瓷砖等建筑陶瓷产品以及节水便器、智能便器等智能卫生洁具产品,持续推进建筑陶瓷、卫生洁具、智能厨卫、整体卫浴、五金龙头等产品创新,推动泛家居发展。

  (五)消费品工业。纺织业重点推动功能性纤维、聚酰胺一体化、高性能纤维的研发与产业化,实施柔性化改造,推进延伸纺织产业链,促进纺织产业向科技、绿色、时尚方向发展。制鞋重点推动一体化产业园、鞋服生产等项目,带动鞋材、鞋机等产业链上下游发展,推动智能制造、信息化、个性化订制、快时尚等生产运营模式创新。食品重点推进原料基地化、产品系列化、区域特色化、品牌高端化发展,引导企业加快研发小众化、分众化、个性化健康食品。医药重点围绕生物医药技术创新,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大力发展生物技术药、高端原料药、高附加值药物制剂、优质中药、高性能医疗器械等医药产业,加快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工艺美术重点推动古典家具、工艺陶瓷等项目建设,延伸发展工业旅游和文化创意产业,促进工艺美术产业高端化发展。纸制品重点推动智能化生产基地等项目,调整和提升纸类产品供给结构,开发有市场潜力的新原料、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制浆造纸纤维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技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推进。市县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优势,健全促进优势龙头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发展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分类指导和政策协同,统筹资源推动企业发展。优势龙头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培育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建立结对服务优势龙头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工作机制,指导企业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提供“一对一保姆式服务”和点对点精准服务,跟踪了解优势龙头企业和小巨人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最大限度协调解决企业发展经营中的困难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惠企政策宣传解读,指导企业精准对接并用好、用足、用活政策,推动各项政策在企业落地见效,增强企业“获得感”。(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二)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全面落实国家、省政府出台的支持创新发展政策措施,推动优势龙头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与企业家在产业发展中进一步发挥创新主体作用,引领上下游企业加强产业协同和技术合作攻关,加快构建协同创新体系,延伸拓展产业链。支持优势龙头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参与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提升产业创新水平。引导优势龙头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方面加强攻关,实施工业强基项目,提升工业基础能力。(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工信厅、发改委,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三)促进企业做强做大。鼓励企业积极做大总量,对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50亿元、100亿元和500亿的,所属设区市财政可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和500万元奖励。对评为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示范(培育)企业(产品)、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企业开展跨所有制、跨区域资源整合,对企业并购境外或省外科技型企业、高端品牌,给予前期费用及并购贷款贴息支持,对年产值百亿元及以上规模的企业涉及的重大兼并重组事项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省工信厅、财政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四)支持项目引进建设。深化“五个一批”推进项目机制,支持有代表性、示范性、导向性强的优势龙头企业和小巨人企业项目列入省“重中之重”项目,实施省直部门集中办公协调机制。推荐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增资扩产、科技创新项目列入中央、省级预算内投资计划。实施民企产业项目第三方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引资人,按引进项目首期核准或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额大小分档一次性给予奖励。支持各地围绕优势龙头企业产业链延伸组织龙头企业招商,引进一批重点企业和专精尖配套项目。(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五)支持质量品牌建设。对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省政府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企业申报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等。对企业主持制(修)订相关产业领域标准并确定为国际、国家标准的,省级财政给予经费补助支持。鼓励企业参与国家重点工程、地方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对企业参与省外公开招投标项目中标,单个中标合同金额600万元以上的,按合同金额不超过3%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300万元,单家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工信厅、财政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六)加强政策要素保障。支持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市场拓展、研发创新、技术改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项目,省级各类相关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支持。支持优势龙头企业和小巨人企业用户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对优势龙头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建设投资项目所需的用地由省级予以统筹调剂安排,所需的用林指标先由所在市、县(区)解决,不足部分由省级予以统筹调剂安排。在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支持优势龙头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在原有建设用地上进行厂房升级改造,增加用地容积率,为优势龙头企业和小巨人企业改造扩能拓展空间。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大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吸引更多优质生产要素集中集聚,为优势龙头企业创新创业创造发展提供基础保障。(责任单位:省工信厅、发改委、科技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林业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七)优化金融扶持方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完善优势龙头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信贷审批绿色通道,对优势龙头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优先配置信贷资源、增加资金供给。完善优势龙头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上市培育、储备和激励机制,支持优势龙头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在上交所、深交所、全国股转系统等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促进企业IPO、再融资、并购重组。支持符合条件的优势龙头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各类债券融资工具,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福建省各级地方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基金等加大对优势龙头企业和小巨人企业的并购扩张、技术改造等投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省金融监管局、财政厅、工信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福建证监局,兴业银行,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八)强化人才队伍支撑。以满足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需求为导向,加快培养和引进一批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领军人才。对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按《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申报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加大产业领军团队培育和引进力度,遴选一批予以专项扶持,对能实现重大技术突破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实行“一事一议”。依托国内外知名高校、培训机构,加强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培育一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和新时代发展理念的领军型企业家。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建立教育实践基地和人才实训基地,加强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和职工在岗、转岗技能培训。(责任单位: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工信厅、财政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九)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国际公认营商环境标准先进水平,打造一流的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全面对接国家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环节和事项,压减审批时间,提高企业投资审批效能,进一步激活企业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落实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坚持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责任单位:省发改委、商务厅、住建厅、财政厅、工信厅,省税务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附件:1.福建省制造业优势龙头企业培育名单

  2.福建省制造业小巨人企业培育名单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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