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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滴筹”“轻松筹”“爱心筹”,网络众筹平台该如何监管?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7日11:05:51 102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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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滴筹”“轻松筹”“爱心筹”,网络众筹平台该如何监管?

   以免费大病筹款为名的社交筹款平台“水滴筹”近日被媒体曝出,存在工作人员诱导病患瞒报信息筹款、根据筹款数量领取业务提成、套用固有模板博取公众同情等问题,引发社会舆论关注。“中国网事”记者在调查中发现,除已被舆论曝光的线下地推乱象,部分网络众筹平台还存在线上资料把关不严、逃避应尽法律责任和“资金池”管理和使用情况不透明等更多问题。

  爱心众筹平台问题不少

  记者在近日调查中发现,包括“水滴筹”在内的多家网络众筹平台线上活动存在诸多隐患。

  ——百度一张病历就能用,套用模板博同情。根据“水滴筹”电话客服的指导,记者添加了一位“‘水滴筹’杨老师”的微信,该微信为“水滴筹”的企业微信用户。对方称,需要记者上传一张带有患者姓名和疾病名称的医疗材料照片,可以是诊断证明、检查报告或住院记录任意一种。记者在百度搜索中以“先天性心脏病”为关键词,随机在百度图片中选择一份没有就诊医院和检查日期的诊断报告发送给对方,对方并未询问或核实报告来源,就表示“这张就可以(使用)”。

  同时,对方还提供了用以向社会公众筹款的套用文字模板。在模板中,不乏“筹钱救命!”“我们家本是幸福的一家,对于我们这个家庭来说,实在无法继续维持在医院的高昂费用。”“恳请各位好心人士伸手相助,多多转发。”等用语。

  在“水滴筹”提供“一对一指导”的“老师”主动发送给记者的固定模板中,包含大量感情色彩充分的用语。

  ——以用户协议形式逃避平台责任,削弱平台应尽的审核义务。“水滴筹”用户协议中有这样的表述:“水滴筹”平台仅为发起人、求助人与赠与人提供网络空间和技术服务,使用平台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由发起人、求助人与赠与人自行承担,平台不对个人大病求助项目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同样,在“轻松筹”和“爱心筹”等App的用户协议中也有类似表述。“轻松筹”在其用户协议中称,因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信息变更后未及时通知平台,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与平台无关;“爱心筹”还在用户协议中注明,在“爱心筹”首先承担了因用户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用户应给予“爱心筹”等额的赔偿。上述用户协议将平台本应尽的审核义务推脱给用户,甚至还保留了向用户索要“等额赔偿”的权利。

  记者就为何设置此类“责任免除条款”采访相关平台,“轻松筹”官方表示,不方便对此做出评论;“水滴筹”官方则回应称,“水滴筹”不是慈善机构,根据《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制定的相应协议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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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松筹”在其用户协议中载明,因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信息变更后未及时通知平台,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与平台无关。

  ——规模庞大的“资金池”,管理使用不透明。“轻松筹”官网显示,截至目前,“轻松筹”已累计帮助253万个家庭,筹款超过255亿元。有业内人士表示,在捐助人的捐款未被受助人提现前,这些款项形成了“资金池”。“轻松筹”电话客服告诉记者,受助人的项目募集时间最长为30天,如需提前提现,需受助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平台会在48小时审核通过后,再向合作银行发起提现请求。

  网络众筹平台每日接受的捐助数额究竟有多少,平台对已到账但受助人尚未提现的资金如何管理和使用,“轻松筹”官方拒绝就此进行回应;“水滴筹”官方则回应称,数额信息不方便透露,但资金与平台自有资金隔离,实行专门管理和使用。

  众筹平台如何维系运营?

  通过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记者发现,不论是“水滴筹”还是“轻松筹”,诸多网络众筹平台的运营主体均为商业公司而非公益组织,这也引发不少人生发困惑:这些做着“免费公益”的商业公司,靠什么维系运营?

  ——信息流变现,吸引生活、保险等相关产品入驻平台。记者在“水滴筹”的PC端官网发现,除“大病互助”板块外,其首页顶栏的“更多”选项中还有“水滴互助”“水滴保”“水滴善选”“水滴生活”等功能板块。记者点选“水滴生活”板块后,便进入一个类似微商商城的电子商铺,各类生活商品琳琅满目。

  在“水滴保”板块内,又包含数十种保险产品。有保险业人士告诉记者,使用过网络众筹平台进行大病筹款的用户,购买相关医疗保险的意愿会高于一般人,这也是网络众筹平台受到各类商业保险公司青睐的原因。

  ——引导用户加入“资金池”,凭借平台现金流获得孳息。在记者使用微信对一个“轻松筹”项目进行捐助前,平台提示记者可以领取“大病互助”权益,并辅以“限时3元加入,最高可获得30万大病互助金”的说明。

  此外,“轻松筹”还在用户协议中明确表示,用户对所有划转款项、充值款和钱包余额产生的任何收益(孳息)不享有任何权利,若因上述款项产生的孳息,均归平台所有。

  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张翼腾律师认为,按照物权法相关规定,上述孳息的取得应依照当事人的事先约定。因此,平台在协议中先明确此类孳息的归属,从法理上符合规定。

  网络公益健康发展路在何方?

  受访专家表示,网络公益项目作为社会救济的一种途径,在当前具有积极意义,不少患病困难家庭正在通过这些项目获益,但同时也需要加强正面引导,落实对平台的监管责任。

  “轻松筹”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信函采访时称,平台一直在与不良现象做斗争,除联合警方予以打击外,还在业内首创“黑名单”制度,并呼吁全社会共同抵制骗捐等不良行为。

  “水滴筹”的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对恶意造假的筹款人,平台会将其纳入行业黑名单并做出公示。对进入失信筹款人黑名单的,行业内其他平台将不再为其提供服务。

  “近期的舆情事件暴露出网络公益项目的弊端,但作为社会救济的有益补充,其社会价值仍应受到监管部门的重视。”前福布斯杂志中文版副主编尹生建议,当前行业最需要做的,是增补公众对社会公益的信心,相关平台应该主动承担相应审查和监督责任,将网络众筹的重心放在“信息的真实披露”和对募集资金后续使用的有效监管上。

  此外,几位受访专家还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可出台对相关平台“资金池”使用情况监管的指导意见,让相关资金在阳光下使用。(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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