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大战略部署。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势必要求法治的全面介入,包括营商环境法治化在内的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主要途径,更是关系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决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司法行政机关职能涉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领域,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坚持“两个维护”,全面履行司法行政的职责要求,担当起新时代所赋予的新使命。
强化制度供给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夯实压舱石
一要运用法治方式优化营商环境。2019年初,我们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列入了立法计划并组织相关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10月21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同意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成为各级司法行政工作的优先议题,为打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夯实法治基础。
二要推动营商环境配套制度“立改废释”。加快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并积极听取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严控新设行政许可,对所有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
三要加强法治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建设。以法治评估为机制,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为主题,以强化产权保护为目标,对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规章制度、管理措施等开展一次全面的“法治体检”。建立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对各级政府营商环境量化评价指标体系。
建设法治政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点亮指明灯
一要深化行政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部门职责、办事流程、办事标准,推动行政登记、审批和服务事项“零跑腿”和“最多跑一次”。推动“大数据”技术在行政领域应用,探索“区块链+行政”的实现形式,进一步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释放改革动能。
二要完善政府公开透明机制。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力打造电子政务政府,实现在网上申报、登记、审批等综合性政府行为服务。推动建立省级跨部门共享互通信息平台。
三要健全完善法律救济途径。建立行政执法救济与司法救济相结合的法律救济模式。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和维权援助等机制。支持办理侵犯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案件和解决生效判决执行难问题。协调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理涉产权保护行政案件。
加强依法行政为法治化营商环境配上锋利剑
一要突出加强市场主体平等保护。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和企业经营者人身财产安全,严禁违反法定权限、程序对市场主体和经营者个人的财产实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消除市场壁垒和行业冰山,对不同领域、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主体做到一视同仁,切实保障各类主体公开公正公平的参与竞争。
二要深入推进司法行政部门执法改革。组织对司法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进行重新梳理、确认、公布并换发执法证件。除特殊行业和重点领域外都要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广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改革,推行商务综合执法体制试点。对新兴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三要完善依法行政督察考核制度。组织开展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和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等法治营商环境专项督察,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活动,最大限度减少行政执法对市场活动的负面影响。清理规范行政处罚事项,制定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力事项网上运行标准,推进自治区、市、县三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网上处理,构建一体化监督模式。
健全法律服务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安装助推器
法律服务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发挥着保障性作用,这就要求司法机关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做到亲而有界、亲而有度,清而有责、清而有为。
一要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将“12348”电话热线、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等集为一体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从管理者转变成服务者,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二要推进法律服务业转型升级。围绕高质量发展和对外开放对法律服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积极拓展知识产权保护和涉外法律服务领域,帮助建立专利、商标、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保护制度,推动在“一带一路”沿线国派驻法务参赞,为市场主体加快发展、走出国门、开拓市场保驾护航。
三要改革创新法律服务形式。建设“数字法治”“智慧司法”,打造“法律淘宝”,开发“一村一法律顾问”“智慧调解”等系统,为群众提供“人工智能+法律服务”全新体验。探索发挥公证在推进金融业健康发展中的支持保障作用。
建设法治社会为法治化营商环境辅助安全阀
一要加快培育企业法治文化。开展以企业产权保护、法律政策宣传、制度设计、风险评估和问题解决为重点的企业走访活动。通过以案释法形式,针对企业管理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引导企业职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二要持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讲与法律咨询、法律体检、法律风险防范等法律服务结合起来。发挥司法行政系统职能优势,指导法律从业者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广“枫桥经验”,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法律服务,全力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三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积极推广以“法治体检”为载体掌握市场经营主体的法律需求,着力提高各类主体在销售、融资、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化解能力,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在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征程上,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继续践行新时代新使命,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步履不停,奋勇向前,全力助推我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再创新绩!(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