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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新一轮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0日10:15:35 75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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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新一轮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新一轮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9〕1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新一轮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1月6日

  北京市新一轮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京等特大城市要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坚持不懈推进营商环境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首都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北京市新一轮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以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为目标,坚持解放思想、探索创新,大力推进新一轮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扎实落实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对标国际前沿和国内最好水平,争取国家改革在京先行先试,在重点指标、关键环节和难点问题上取得新突破;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在推进“一网通办”上取得新突破;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在建设综合窗口上取得新突破;下力气提升企业群众创业办事便利度,在落实“四减一增”(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增加政策透明度)上取得新突破;不断提高信用管理和综合执法效能,在实施事中事后监管上取得新突破;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新技术的智能场景应用,在政务科技上取得新突破;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推进法治保障上取得新突破,努力保持本市营商环境在全国领先地位,为我国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任务

  进一步落实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各项任务,围绕企业创新创业、投资贸易、市场竞争、法治保障等重点领域,制定改革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和时限,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痛点难点堵点。具体任务如下:

  (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继续抓住企业开办、变更、注销等关键环节深化改革。优化完善“e窗通”平台,实现企业法人后续在“e窗通”平台可办理税务、社保、公积金等事项。将企业注销系统与“e窗通”平台合并,扩大部门数据共享范围,实现企业开办、注销“一网通办”。推行企业变更“网上办、容缺办、承诺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企业变更登记“全程网办”使用率;完善企业登记容缺受理机制,扩大容缺受理范围;在丰台区推行企业变更承诺受理。在海淀区推进区块链技术试点,实现企业注册地址、经营范围自动核验,提高开办效率。继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种类再压减一半以上。

  (二)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三精简”(精简环节、精简时间、精简成本)为重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全覆盖改革。成立市级改革小组,深入分析研究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改革方向,加快推进以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为核心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改革,进一步完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流程和“一站通”系统。积极推进“一张蓝图、一个系统、一个窗口”建设,对标国际前沿,积极推进“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各部门共享共用,为投资主体提供查询渠道;建立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为主体的“统一申报、并联审批、一网通办”审批体系;进一步完善建筑许可综合窗口建设。完善工程安全质量风险矩阵体系,出台基于各类风险等级的管控制度,根据风险等级确定检查频次和检查内容。

  (三)优化市政设施接入服务。继续完善“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市政设施接入效率和可靠性。出台市政设施接入并联审批办法,推动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交通管理、园林绿化等部门并联审批,简化材料、信息共享。逐步扩大用水用气“三零”服务覆盖范围和受益群体,通过线上申请、主动上门、全程代理等方式,实现小微用气工程“一次不用跑”、其他用气工程“最多跑一次”。大力推行“掌上办”,通过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百度、北京通等多种途径,实现水、电、气、热、通信掌上办理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不断提升便利化水平。将电力报装系统与本市政务服务资源共享平台对接,建立数据和证照共享机制,压缩办理时间。配合国家相关部门推动修订相关法规规章,建立对供电企业中断供电惩罚机制,促进企业进一步提高供电可靠性。

  (四)推动不动产登记智能办理。以不动产登记为样板,继续推动新技术场景应用,实现政府信息互联共享。全面推进“一网通办”,探索企业不动产登记、变更、法院查封等全业务类型网上申请和网上缴税。开展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试点工作。推动不动产登记系统与水、电、气、有线电视等公用服务信息系统对接,实现同步过户。建立不动产“掌上”登记中心,利用大数据、人脸识别、在线支付等技术手段,实现24小时申请不打烊。推广应用区块链技术,实现户籍人口、营业执照、权籍测绘、司法判决等信息共享应用,推动不动产登记“一证办理”“全城通办”“智能秒批”试点工作。

  (五)持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压缩跨境贸易时间和成本,持续优化通关服务。积极争取国家“两步申报”改革试点政策在京实施,推行以概要申报、完整申报为主的进口货物申报模式,企业仅凭提单概要即可申报提货,后续补充完整信息,进一步提升通关效率。建设“单一窗口”20版,建设物流信息综合公共服务平台,推行“多网合一”。推进空港贸易进口提前申报改革措施落实,完善提前申报容错机制,鼓励更多企业开展提前申报业务,进一步压缩通关时间。持续推进多元化税收担保方式改革,扩大关税保证保险试点范围,提升汇总征税率和自报自缴比例,巩固完善免担保放行模式,引导和帮助企业更好地利用改革政策。

  (六)进一步改善融资和税收环境。着力解决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推动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运用金融科技建立小微企业金融信用信息档案,构建以企业金融信用为核心的信息服务体系。设立企业续贷受理中心,建立绿色通道,为民营企业提供首贷咨询、续贷受理审批及其他投融资服务。将不动产登记服务延伸到银行网点,设立银行“不动产综合服务点”,在办理贷款的同时可以直接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2019年底前设立200家服务点,实现各区、主要银行全覆盖。进一步压减纳税时间,提高企业纳税便利度。更新发布第二批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以及“全城通办”清单。积极配合税务总局推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合并申报,减少纳税次数。

  (七)加强营商环境法治保障。积极协助推进国家层面加快修订《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推动本市相关司法实践,形成一批典型案例。推动《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立法工作。积极推动将全市所有破产案件纳入北京市破产法庭审理,实现办理破产规范化,提升破产重整成功率。积极推广法院传票、证据材料等电子送达方式,完善和规范企业送达地址信息库,力争覆盖全市。

  (八)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改革。加强政府采购全流程管理、全过程监督,推动招投标全程电子化。按照世界银行方法学,在已有招投标管理办法基础上,制定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实现全流程采购管理。对接各区政府采购管理系统,推进市区两级系统数据共享。推动交通、勘察设计等领域招投标纳入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现国家要求的全流程电子化,做到各级各行业全覆盖。统一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与各分平台公共入口和数字认证服务,实现“一证通办”。

  (九)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提高企业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研究制定北京市知识产权资助金管理办法,建立本市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司法审判数据共享机制,加强本市“高精尖”重点产业领域的纠纷调解。推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集聚发展示范区建设,构建具有首都特色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开展专利创造培训和服务,推进建立“知识产权管家”制度,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定制化知识产权工作方案。继续在中关村探索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保险促进工作,加快其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应用实施。

  (十)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继续推进“一网、一窗、一门、一次”改革,打破数据壁垒,规范服务标准,提高窗口服务效率和水平。加快政务服务数据共享,推动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推动统一身份认证;开展政务服务领域智能场景应用试点;全面推进各区各部门政务服务领域电子印章应用;加速落实指尖行动计划,推广应用政务服务APP、自助一体机、各类小程序,丰富企业群众办事渠道;推进京津冀“一网通办”试点工作。大力推行“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跨区可办”,市区两级各600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次不用跑”或“最多跑一次”,平均跑动次数压缩到03次以下。推进“四减一增”改革,实现各区各部门材料精简比例达到60%,将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45%以内。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完成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动更多事项实现“就近能办、跨区可办、全城通办”,制定各区、各部门30版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十一)实施公平审慎的市场监管。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快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联合监管、联合奖惩,加快建设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工作平台,在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完成全流程整合,在市场监管领域实现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建立完善14类重点人群信用档案,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数,探索开展差异化监管和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完善黑名单退出机制,制定北京市失信记录信用修复政策。加快制定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将“互联网+监管”系统与“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市场监管风险洞察平台”、“信用北京”等对接,实现数据汇聚、智能分析、精准监测、联合惩戒。

  (十二)营造包容普惠的创新环境。重点围绕科技创新、人才流动、就业服务、市场开放、公共服务等领域,出台一批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任务的政策。以推进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为契机,不断提升教育、文化旅游、医疗卫生、养老等方面的国际化水平。实行境外投资备案改革,探索推行“一表填报、信息共享、并联审批”的管理模式,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便利。简化医疗市场准入程序,出台本市诊所备案管理措施,将诊所设立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降低社会办医制度成本,调动社会办医积极性。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营商环境改革推进机制

  成立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优化营商环境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和评价工作,组长由市发展改革委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有关部门分管领导担任,涉及营商环境的56个部门和16个区为成员单位,不断完善市区两级协调推进落实机制。

  (二)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建言机制

  在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政策制定中,进一步发挥市场和社会积极性,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注重发挥行业协会、企业家、专业人士的作用,建立本市优化营商环境社会咨询机制,问需于民、问策于民,广集民智、广聚民力,不断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

  各区、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继续开展政策培训和业务培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能力,切实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要加大科技应用力度,推动企业办事创业更加便捷高效。建立营商环境重点指标改革落实情况通报机制,继续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全面落实。

  (四)广泛持续开展社会宣传

  制定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方案,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全面系统解读各项改革政策,让更多企业群众知晓和享受到改革带来的变化和红利。加大国际化宣传力度,吸引高水平国际要素资源在京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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