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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5|来源:山东省地方金融监...|专栏:政策法规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5日09:41:37 110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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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5|来源:山东省地方金融监...|专栏:政策法规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系统行政

  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

  鲁金监发〔2019〕9号

  各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县(市、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现将《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也可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具体标准。

  本通知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0月31日。

  附件: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9日

  (2019年9月29日印发)

  注:本文附件详见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上一条:司法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下一条:两部门印发《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