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宁夏发改委获悉,宁夏通过明确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严格公开时限等举措,推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提升项目批准、实施的效率和透明度,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信息公开涉及的重大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铁路、公路、水利、市政等政府投资项目和实行核准制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涉密项目除外)。
宁夏明确了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以及竣工有关信息5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的内容,并明确了发改委各部门在信息公开中的职责。在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方面,宁夏发改委在其门户网站设立“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于9月底前完成2019年以来有关信息归集公开工作。
此外,宁夏还将严格信息公开时限。宁夏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确定为主动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做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自印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开。(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