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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拟就房产经纪机构及个人,实行红黄牌警示惩戒管理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8日10:04:01 107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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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拟就房产经纪机构及个人,实行红黄牌警示惩戒管理

      黄牌警示时约谈,红牌警示时暂停网签资格。记者今日从武汉市房管部门获悉,该局正就武汉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公开征求意见,拟实行对违规者红黄牌警示惩戒、对守规者开通绿色通道的管理制度。

  据悉,《武汉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自2016年11月4日起施行,目前有效期已届满。根据实施情况,武汉市房管局修订起草了《武汉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从16日起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梳理该意见稿发现,信用信息包括基本信息、业绩信息和警示信息三部分。其中,警示信息由以下几部分组成:房管部门下达的整改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行政部门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或法院判决、仲裁机构作出的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的;房管部门日常巡查及监督检查;经房管部门查证属实的信访投诉、媒体反映情况;行业组织在行业自律活动中评判认定的信息;房管部门认定可记录的其他信息。

  意见稿还制定了具体的警示信息记分标准。如房地产经纪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的,个人记10分;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强制交易的,机构记40分。

  在年度记分周期内,依据警示信息记分结果,各区房管部门对经纪机构或经纪人员在服务平台上分别予以黄、红牌公开警示,并分别给予惩戒措施。

  警示信息记分在30分至39分的,黄牌警示,约谈经纪机构法定代表人。警示信息记分在40分及以上的,红牌警示,暂停经纪机构网上签约资格或经纪人员UK使用权限。这意味着,一旦被红牌警示,经纪机构和个人将暂无法完成二手房交易环节。

  另一方面,对于守规者,意见稿还明确了激励措施,如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业务等。

  据介绍,新规将从10月1日起施行,目前仍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凡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者,可于本月25日前向武汉市房管局书面反馈,电话85482115,邮箱13135691125@163.com。(来源: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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