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网约车监管困境仍需“猛药”
周三妹
一则“出租车司机曝嘀嗒预约单买卖内幕:一单最高可卖到100元”的报道近日引起关注。据该报道称,部分司机在嘀嗒平台上付费安装“外挂”软件,通过“秒抢”预约单再加钱将其卖出的方式获利,这种“居间交易”在网约司机圈甚至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
针对这一现象,不少人士指出嘀嗒司机安装“外挂”软件抢单,不仅直接破坏了网约车行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而且公开出售预约单的行为泄露个人信息,给乘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众所周知,自去年滴滴顺风车平台因违法犯罪现象频发而被责令下线整改以来,国家对网约车监管力度持续加大,多次出台相应的规范性文件,并积极开展网约车平台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活动,网约车市场环境健康度逐渐提升。但即便冒着被举报、惩罚的风险,部分车主仍我行我素,重压之下违规运营。嘀嗒平台“外挂”事件的披露,让我们不禁产生疑问:在既有监管“处方”的发力下,如何制出“猛药”,突破网约车行业监管困局?
首先,要建立健全网约车监管相关的法律规范,做到监管有“国法”可依。作为“互联网+”模式下的交通运输新业态,网约车行业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各类新问题。但我国目前在网约车行业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数量少、规定内容又较为原则,急需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对于网约车平台的管理义务、相关主体责任分担以及惩罚标准等内容要进行明确且适当的规定。
其次,要加快出台网约车行业自律规范,做到监管有“家规”可循。由于立法本身具有滞后性,对于层出不穷的网约车市场乱象,加强行业内部自我约束与监督,更有利于确保监管的时效性。政府要加大对网约车行业出台自律规范的鼓励、支持和引导力度,通过建立对行业内部人员都普遍适用的统一标准,建立违法违规行为内部举报机制,明确打击范围,加大打击力度,以保障网约车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最后,要充分借助“互联网+监管”模式,利用信息共享优势发挥监管合力。前不久出台的《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完善新业态信用体系,在网约车、共享单车、汽车分时租赁等领域,建立健全身份认证、双向评价、信用管理等机制。要加速建立符合网约车行业特点的信用评价制度,通过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真正做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以此倒逼网约车平台参与者自觉将各类行为行驶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乘客作为普通消费者,在遇到人车不符、车车不符等异常情况时,可以选择拒绝乘车,切记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事后可以就违法违规行为向网约车平台及相关部门投诉和举报,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