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深圳互金协会”)公布了第七批失信人公示名单(下称“失信名单”)。此次名单涉及失信人及失信单位167名。截至目前,深圳已公布七批共2031名失信人名单。
根据本次失信名单,涉及自然人109人,企业单位58家。个人逾期天数最长为1650天,企业逾期天数最长为1139天。失信名单公示名目包括失信者与失信企业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码(企业信用代码)、逾期天数、手机号码、是否失联等具体信息。
此前深圳互金协会分别于7月30日、8月2日、8月12日、8月20日、8月21日和8月29公布了六批失信人员名单,第一批名单涉及92名自然人,第二批名单涉及108名自然人与17家企业单位,第三批名单涉及665名自然人与2家企业单位,第四批名单涉及662名自然人与8家企业单位,第五批名单涉及486名自然人,第六批名单涉及自然人473人,企业单位13家。
深圳互金协会明确,公布失信名单是响应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深圳市网贷行业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失信惩戒受理与报送工作,明确协会工作职责,维护网贷行业秩序,协会对网贷机构报送的数据进行信息整理、数据筛查、资料评估。
据悉,7月4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深圳市网贷行业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网贷借款人符合逾期时间超过6个月,经合法、必要的催收,且未按要求如实提交财产申报资料情形的,可以认定为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可列入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名单。
关于相关操作程序,《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失信惩戒操作规范》发布明确,P2P平台首先要在其官网公示失信人名单不少于7个工作日,随后报至深圳互金协会,协会受理后给予回执,此后在协会官方渠道公示相关失信人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的完整名单经确认后报送至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严重失信网贷借款人名单移交至百行征信等商业征信机构。商业征信机构依法纳入其特别关注名单、反欺诈、个人信用报告等产品和服务中,供银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公司、网贷机构、小贷公司等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查询使用,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严重失信借款人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在融资贷款、投资、保荐、承销、保险服务等方面对严重失信网贷借贷人予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