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广西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该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自然资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底,完成广西自然资源社会信用信息制度管理体系和自然资源社会信用信息系统构建,初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实现诚信意识显著增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自然资源监管机制基本建成。
《指导意见》紧扣广西自然资源社会信用体系提出了目标,设计了体系构架,分解了建设任务,明确了工作要求。尤其是围绕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行业协会(学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体系建设等三方面,提出分类研究制定自然资源社会信用管理的基础制度和相关标准,包括制定社会信用信息征集制度和评价标准体系;制定社会信用公示、失信举报、信用修复、信用异议处理等管理制度;制定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自然资源社会信用奖惩措施清单以及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制定自然资源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建立全区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跨区域联动以及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与自治区相关部门协调联动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发起、响应机制。
《指导意见》还建立健全了广西自然资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检查和考评制度。从2020年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把信用管理工作纳入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对纳入信用管理范围的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的采集、记录、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
此外还将加大对守信典型的宣传报道和对失信典型的公开曝光力度,大力挖掘和宣传守信人物、守信企业、守信群体,引导公众树立诚信理念,营造“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的社会信用环境,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