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研究院信用研究所所长韩家平:关于信用立法的问题,目前中国的失信行为较多,一定程度上的信用立法是十分有必要的。
失信行为较多的主要原因在于失信成本太低。从信用理论的体系来讲,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信息不透明、不对称直接导致信用风险的急剧升高,欺诈现象频发,各种各样的失信行为随之而来;二是失信处罚力度不强,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罚金数额较少,震慑力度不足。
因此,政府需要实现信息的公开透明,交给市场主体自行判断,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同时,通过联合惩戒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提高震慑力。但要严格明确联合惩戒的界限和程序,避免出现过度惩戒、侵犯隐私权等问题。
总体来讲,信用立法是当前社会所需要的,主要用于明确规范联合惩戒的界限问题、公共信用信息的公开及使用等。但立法不能过度的泛化、笼统,应该尽量具体化,从而达到规范公共信息和市场信息,解决联合惩戒界限不清等问题的目的。
区块链技术带来的机遇与风险并存
前海梧桐并购基金合伙人李政:证券市场是商事行为非常密集的市场,每0.01秒都会发生交易,是十分复杂的市场形态。在这种情况下,证券市场迫切地需要构建起一个信用法律体系,确保整个市场交易的安全性、可信性和有
效性。
目前在证券市场上由信用问题引发的法律问题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方面是证券市场的征信问题,包括投资人、发行人、中介机构,以及主要核心人员的征信问题等。从去年年底至今年年初,许多征信公司受到了政府的处罚,都是因为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存在严重的失信问题。另一方面是证券市场具体的失信行为的表现问题,这一部分应该是整个证券市场信用法律问题的核心。比如一些典型的市场操纵行为、内幕交易行为和信息披露的违规行为等都属于失信行为。
近年来,大数据技术在证券行业的应用逐渐深入,而证券行业与信用行业高度相关,大数据、区块链的介入也对征信领域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具体来说,区块链技术对信用制度的影响和革新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区块链技术实现金融基础设施去中心化,未来金融基础设施将遍布全球;二是区块链技术破解了国际贸易中存在的信用难题,区块链信用证可以通过以算法为基础的运算机制,取代人和人、人和法人、法人和法人之间比较难以建立的信用关系;三是区块链技术使整个银行客户信用体系得到优化。
但在新技术的使用过程中,也存在有两个方面的风险。其一是技术风险,目前全球证券市场的区块链应用技术都可能存在漏洞;其二是信息风险,区块链技术同样存在泄露客户信息的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