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药监局召开全省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提出,研究制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度办法,并探索与卫健、医保、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信息共享、联合惩戒。
会议提出,把监管责任明确到部门、到岗到人,并通过悬挂监管公示牌的方式,向社会公示。9月底前,省、市、县三级监管对象公示牌悬挂工作全部完成。推动地方党委政府把药品安全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建立健全协作机制。
突出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以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单体药店、个体诊所、连锁药店加盟店为重点,强化飞行检查、延伸检查和巡查暗访,以更大力度推进整治。突出医疗机构药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医疗机构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使用过期药品、使用失效淘汰或拼装医疗器械等突出问题。突出风险隐患排查,切实做到对本地区突出药品安全风险心中有数、化解到位。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扩大案源线索,与公安等部门建立案件查办协作机制,实施重大违法犯罪案件联合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