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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完善“诚信”制度整治房地产企业失信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30日10:01:08 90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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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完善“诚信”制度整治房地产企业失信

      吉林省农安县龙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去年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今年这家企业不仅要接受更为频繁的监督检查,在生产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等方面也会受到限制。近年来,长春市人社、房管等部门通过完善信用等级评价系统等措施整治建筑、房地产领域失信行为效果初显。

  2016年12月,安县人社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农安县龙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问题,经查该公司在承建农安县方舟美苑项目时拖欠70人108.7万元的劳动报酬。2018年8月19日工程承包人刘振双在山西被缉拿归案,2018年9月7日该公司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人社部门向社会公布了企业法人、企业地址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吉林省《关于建立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企业“黑名单”制度的通知》和《长春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管理办法》,长春市推行了“建筑施工企业黑名单”制度。未按要求及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将被纳入企业诚信“黑名单”。

  长春市人社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并通报建委、房管、工商和银行等部门,在企业招投标资格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取消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资格,使失信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

  同时,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也制定出台了《长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针对开发企业失信行为制定了系列政策,包括科学设定分值、设定信用等级。每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基础分为100分,按照信用评价指标对其经营行为进行加分或扣分,70分以下为B级信用企业(即信用差企业)。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质量问题、重大违约和违法行为及严重侵害公众利益行为的,信用评价分值将一次性降为零分。

  长春市房管局规定,信用评价分值一次性降为零分的和B级信用企业将被纳入“黑名单”管理,在公布期限内实施一系列监管措施,例如不得参加土地竞买及新的开发项目招投标,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参与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经营活动,对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等带有监管性质的资金比例按最高限执行等等。

  在诚信评级和建设领域实名制管理,实行实名制银行卡支付农民工工资等系列措施的共同治理下,2018年长春市共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64起,均为历史陈欠案件,涉及农民工3133人,解决拖欠工资金额1.13亿元,分别比上年下降18.99%、23.85%和11.02%。

  除人社、房管部门外,以长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共享的信用数据为基础,长春市多部门将在下一步工作中更加系统化地对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失信行为的“黑名单”企业进行联合惩戒。例如国资部门限制其参与国有产权交易,安监部门限制向其发放行业许可,“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

  长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处负责人于延秋介绍说,随着信用评级体系不断完善,长春市也在探索规范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和关爱机制。“我们也在完善信用修复程序,引入综合信用服务机构和征信机构为企业提供信用修复培训等服务。”于延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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