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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市发布诚信“红黑榜”

作者:兰州日报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9日09:42:14 105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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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市发布诚信“红黑榜”

  7月7日,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为加快推进“信用兰州”建设,按照中央、省、市文明委有关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工作安排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要求,兰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兰州市住房和建设局、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兰州市商务局、兰州市农业农村局、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兰州市2019年第二季度诚信“红黑榜”。其中,甘肃佳业天成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75家企业列入“红榜”名单,甘肃圣博热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和王浩等29名自然人列入“黑榜”名单。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列入“黑榜”名单的企业和个人提出了惩戒措施。

  与往期诚信“红黑榜”一样,市中院对于此次公布的21家失信被执行人(法人)和21名被执行人(自然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将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同时,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此次榜单上,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次发布了8名失信自然人名单。这8名自然人都因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而被曝光和惩戒,惩戒措施均为:在中心网站公布;限定5年内不得在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和申请公积金贷款;上报市扫黑办、省建设厅公积金监管处查办,在信用中国(甘肃兰州)公布。

  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入列“红榜”的企业要继续保持诚信,对于入列“黑榜”的法人和自然人予以曝光,意在用扎扎实实的举措引导人们守诚信,推动全市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必损”、“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利益导向和“明信知耻、惩恶扬善”的道德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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